
拉兹曼(左)必须赔偿25万令吉予林冠英,并在脸书公开道歉。
(布城6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伊斯兰党霹雳州主席拉兹曼诽谤槟州前首长林冠英的上诉,并维持高庭的原判。
拉兹曼必须赔偿25万令吉予林冠英,并在脸书公开道歉。
上诉庭三司以南达峇兰法官为首,他表示,高庭法官考虑到完整的书面证据和可靠证词后,做出裁决;也不存在法律程序方面的错误,因此驳回拉兹曼的上诉,并谕令拉兹曼赔偿2万令吉堂费给行动党主席兼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
阿兹曼现任霹州议会反对党领袖
另外两名上诉庭法官纳兹兰嘉查里和拿督朱家星则指出,林冠英已成功证明拉兹曼在脸书发布含诽谤性的内容。
阿兹曼如今是现任霹雳州议会反对党领袖,他于2017年11月18日通过其脸书账号,发布一则印有林冠英肖像的图文,写着“禁止戴头巾是酒店业者的权利“,以及“冠英’”及“槟州支持禁戴头巾”的字眼。
后来林冠英否认曾发表此言论,隔年入禀法庭,起诉拉兹曼诽谤,并把拉兹曼列为答辩人。
南达峇兰法官说,拉兹曼答辩时并没有在上载的图文中,明确表达林冠英否认此言论的立场。
他表示,从审讯的文件中,至少有61人在相关的图文发表评论,而脸书用户在快速浏览社交平台时,会受到贴文影响以为林冠英禁止戴头巾,而在大马的背景下具有高度诽谤性。
高庭去年裁决
高庭于去年3月18日谕令答辩人(拉兹曼)向起诉人(林冠英)赔偿共25万令吉,分别是15万令吉一般损害赔偿,以及10万令吉严重损害赔偿与以身作则赔偿。阿兹曼也需支付1万5000令吉诉讼费。
法庭也发出庭令,要求拉兹曼针对有关污蔑、不实且含有恶意的面簿图文内容,在其脸书向林冠英刊登或发布道歉声明,且须在裁决后的14天内执行。
法庭也禁止拉兹曼在未来透过脸书继续发表、刊登或发布有关含诽谤性的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