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机会政策奏效 17万破产者脱离穷籍
(吉隆坡19日讯)在去年3月至今年9月期间,国内共有17万零751人破产人士在“第二次机会”政策下脱离穷籍。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大马报穷局已落实政府的建议,即通过第二次机会政策,让符合资格的破产人士脱离穷籍。
“第二次机会政策于去年3月1日落实,旨在帮助背负小额债务的破产人士在达到一定的条件下脱离穷籍。”
阿莎丽娜以书面回答国阵保佛国会议员拿督西蒂阿米娜的提问时指出,破产青年在脱离穷籍之后,就能开始新的生活。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实在去年10月提呈2024年财政预算案时,宣布将这项政策拓展至40岁以下,而且债务不超过20万令吉的青年。
另一方面,阿莎丽娜以书面回答伊党瓜拉吉挠国会议员卡马的提问时指出,今年首9个月共有8宗涉及种族、宗教和王室(3R)案件被控上法庭。
其中,5宗案件涉及王室,另3宗则涉及宗教课题。
她说,5宗涉及王室课题的案件中,4宗仍在审理,1宗已定罪;3宗涉及宗教的案件则皆已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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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仍有活力退休可惜 阿莎丽娜建议延至65岁

阿莎丽娜(中)颁发模型支票给即将退休的拿督巴克里。左为占里米斯曼。
(布城20日讯)掌管法律及体制改革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建议政府,应考虑将强制退休年龄从60岁提高至65岁,因为现今许多乐龄人士依然健康、活跃且有能力继续为劳动力市场作出贡献。
“或许政府应该考虑将(退休)年龄定在65岁。这是我的个人观点,并非内阁的看法。我们遇到的一些官员,仍然非常年轻且活跃,只是他们已经60岁了。”
阿莎丽娜出席该部2024年卓越服务奖颁奖礼和2025年功绩表彰仪式后,对记者这么说。
她指在一些国家,包括她曾到访的一些东盟成员国,法律部长可继续服务至70岁,法官也可任职至65岁,甚至是70岁。
在大马,政府雇员的强制退休年龄目前定在60岁。根据2012年最低退休年龄法令规定,这年龄也是私人界雇员的最低退休年龄。
与会者包括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总监拿督占里米斯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