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见

【灼见】东马政治地位终被平反/谢诗坚博士

这是一个直到今天为止没有人能解开的谜,为什么在1976年7月13日,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以126票赞成对4票反对通过联邦宪法修正案,彻底地改变了东马沙巴及砂拉越的政治地位。

吊诡的是,这修正案是由当年第三任首相敦胡申翁提出的。据知当时没有辩论,也没有一个东马议员反对,只有4名反对党议员投下反对票,他们是林吉祥、李霖泰、范俊登及陈志勤。

后来东马人才发现这个条文的修改简直是把他们的身分倒置了,而且连东马的议员也没有反对,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本来在1963年缔结马来西亚建国契约时,其内容如下:联邦(马来西亚)之成员为:

(一)马来亚属邦: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雪兰莪、槟城、霹雳、玻璃市和登嘉楼;

(二)婆罗洲属邦:沙巴和砂拉越;

(三)新加坡属邦:新加坡。这意思是说,从1963年9月16日起马来西亚是由3个属邦组成,即使在1965年8月9日新加坡退出马来西亚联邦,只剩下东马的沙巴和砂拉越,但称呼不变,仍然是有东西马之分。

许多年后,东马人才发觉不对劲。最初是在2015年被时任砂拉越首席部长丹斯里阿德南提及,他要求联邦下放较大的权力给东马而获得批准。

邦贬为州地位改变

在那个时候,东马人才惊觉宪法将他们的地位大大改变了,他们不是“邦”的子民,而是降为“州”的子民。在阿德南于2017年逝世后,继任的砂拉越首席部长丹斯里阿邦佐哈里就直接要回东马应有的权力。

1976年8月27日的修正案是这样修改的:“联邦(马来西亚)之成员州属为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雪兰莪、槟城、霹雳、玻璃市、登嘉楼、沙巴和砂拉越。”

细看之下,东马的两个“邦”不再特别提及而是与西马的各州地位相等,一概称为“州”。

为什么联邦要修改法案?我们无从找到最适当的理由,只有两个理由是被推测的。其一是在1974年时,第二任首相敦拉萨要调沙巴的首席部长慕斯扎法来中央出任国防部长(名堂虽大,但权力缩小了)。

在慕斯扎法婉拒下,联邦记下这笔帐。既然邦和州的地位是不相等的,为此联邦认为有必要修改东马的地位,从“邦”降为“州”,也就不会再发生拒调之事了。

其二是联邦担心东马政界人士搞分裂以脱离马来西亚,因此得有一手的准备,以防“离经逆道”之事发生。

犹记得在1963年马来西亚成立后,吉兰丹州政府(在伊斯兰党统治下)向法院提出诉讼,指联邦自作主张,没有经过吉兰丹的同意就将之纳入马来西亚。

不过这场官司吉兰丹败诉了,理由是吉兰丹本是马来属邦之一。当1948年成立马来亚联合邦时,吉兰丹就是其中一州,不能个别行事。因此将东马的邦贬为州后,就没有担心脱离法律的事了。

敦马平反东马地位

不过,当希望联盟在2018年掌控政权,敦马哈迪医生重作冯妇之后,他就发现东马的地位已告变质乃告同意修回联邦宪法,以恢复东马沙砂“邦”的地位,但在2019年因未超过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直到2021年国会才再以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总算在法律平反了东马的地位,恢复为“邦”。

来到今天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为了突显东马自治邦的地位,直截了当宣布,从今以后,凡是少过5000万令吉计划可由沙巴或砂拉越邦作出决定,无需问准中央。

同时他也宣布会与沙砂首长讨论拨款问题,因这两个邦对2023年的拨款预算案合起来未达100亿令吉有所失望,这就要看安华如何让东马的自治邦是实质的,不是浪得虚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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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砂拉越天然气主导权确立 砂石油公司受委为总会商

(布城21日讯)联邦政府与砂拉越政府重申了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及砂拉越石油公司(Petros)各自在砂拉越石油和天然气工业发展方面的作用。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与砂拉越总理丹斯里阿邦佐哈里发表联合声明,指国油与沙石油的继续发展,对马来西亚和砂拉越的进步至关重要。

安华指出,联合声明承认了砂拉越日益增长的实力及其根据石油发展法令(PDA)和天然气分配条例(DGO)所享有的权利,同时也维护国油在国家层面的战略地位。

首相办公室说,联合声明确认了联邦及砂拉越的法律,并承认现有协议,为国油和砂石油之间的合作框架奠定了基础。

联合声明也阐明,所有与砂拉越境内天然气分配相关的联邦及砂拉越法律必须共存,并获得所有在砂拉越开展此类活动的各方,包括国油和砂石油的尊重。

国油将继续履行石油发展法令及相关法规所规定的职能、活动、责任和义务。

砂石油任天然气总会商

与此同时,砂拉越的任何法律都不得影响国油及其子公司和包括砂石油在内的第三方,在砂拉越境内的活动。

声明也说,砂拉越已正式任命砂石油为天然气总会商,任期自3月1日起生效。

“所有参与砂拉越境内天然气营销、分销及供应的各方都必须尊重这项任命。”

该协议也确保砂石油目前的液化天然气出口安排不会受到干扰。

声明也说,国油和砂石油预计将继续合作,以透明的方式及合理的商业条款服务于国家利益。

联合探讨绿能项目

国油和砂石油将扩大合作,并对满足砂拉越境内天然气需求进行磋商,例如联合开展每日供应高达12亿标准立方尺天然气的项目。

双方也将探讨其他符合砂拉越愿景的绿色能源项目,包括氢气及发电项目。

声明说,所有进一步的合作谈判都必须以商业和技术可行性为前提,国油也将与砂石油合作,在砂拉越展开维拉涉及国际合作伙伴的项目。

声明也说,这次共识将充分释放巨大潜力以增强信任,并恢复投资者,特别是国际石油公司的信心,帮助他们对于在马来西亚的投资方向做出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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