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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辭職“先休假”惹爭議 律師:不應設條件

- 文 +
拉菲茲 聶納茲米

拉菲茲(左)與聶納茲米。

(吉隆坡29日訊)公正黨前署理主席拉菲茲與前副主席聶納茲米雖已宣布辭去部長職務,卻表示將在休完年假後才正式離任,此舉引發輿論關注與質疑。

針對兩人“先休假再離職”的安排,律師拿督沙姆蘇丁在臉書發文指出,部長一職屬政治委任,辭職時不應以“休年假”作為前提條件。

他強調,部長由國家元首根據首相建議任命,並非一般受《公共服務法令》約束的政府公務員,因此辭職程序與一般公職人員有所不同。

“若真有意辭職,就應直接提呈辭職信,等待首相拿督斯裏安華決定是否接納,而非設下條件、要求先休假。”

他提醒,部長在休假期間,依然具備部長身分,不能將政治職位當成“試水溫”的平台。

沙姆蘇丁補充,部長的休假不需填寫表格或經過部門審批,但須獲得首相批準,是否批準完全由首相決定。因此,他認為“休完年假後才辭職”並非必須履行的官方程序。

再益:關鍵部門應即委接替人選

另一方面,前首相署部長拿督再益依布拉欣也在臉書發文表示,一旦部長決定辭職,便應即刻生效,不應拖延至年假用盡才正式離任。

“年假雖是部長的權利,但不代表可以拖延辭職生效的時間,令決定處於模糊狀態。”

他質疑首相安華此前的說法——即政府不會為已辭職但尚未離任的部長所掌管的部門安排代部長或臨時負責人。

再益以拉菲茲領導的經濟部和聶納茲米掌管的天然資源與環境永續部為例,指出這兩部門屬關鍵內閣職位,應盡早安排過渡。

他表示,雖然現行製度未規定必須立即委任繼任者,但對財政、經濟、國防等關鍵部門而言,委任代部長或新部長有其必要性,以保障行政不中斷。

“若一時找不到合適人選,委任一名看守部長也屬合理措施。若安華選擇不安排任何人代任,等同於認同這些部門並非關鍵崗位。”

昨日,拉菲茲宣布將於6月17日正式辭去經濟部長職務,聶納茲米隨後也表示,將於7月4日辭去天然資源與環境永續部長一職。兩人皆以在黨選落敗、已不再獲得黨內充分授權為由,選擇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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