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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会产生误认 海底捞告河底捞失败

(长沙13日讯)同样是“底捞”,一个是“海底捞”,另一个是“河底捞”,结果因为一字之差,前者起诉后者侵犯商标专用权,但却遭法院驳回!

中国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商标虽都有“底捞”二字,可是在文字的整体字形方面,两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读音方面“河”字与“海”字,虽然拼音都是H开头,两者读音无任何相似性。

其次,海底捞公司旗下所有店铺经营的菜谱全部是川菜系列的火锅,而河底捞餐馆经营的菜谱是典型的湘菜系列。

故被告河底捞餐馆不构成对原告海底捞公司的注册商标“海底捞”的商标权的侵犯。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河底捞”餐馆是于2018年9月20日核准登记,“河底捞”整体采用艺术字形式,其中“河”字的三点水则呈现河流的艺术形态,“底”字下面的点则是由一个鱼形图像所代替。并且整个招牌上方都有一个活蹦乱跳的鱼的图像。

“海底捞”认为河底捞餐馆使用的“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公司核准注册的“海底捞”商标为近似商标,河底捞餐馆在其经营场所使用“河底捞”商标,属于饭店服务业中典型的商标使用行为,构成在相同服务上使用近似商标,侵犯了告海底捞公司的“海底捞”商标专用权。

被告河底捞餐馆辩称:“河底捞”的标识与原告海底捞公司的“海底捞”的商标不属于近似商标。在本案里面,我们认为河与海读音不同,字形更是不同。两者对于提供的菜品系列以及提供服务的方式也是截然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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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海底捞路边摊出现 官方认证为正宗店

(北京23日综合电)近日有中国武汉市民在街头惊喜发现“海底捞路边摊”,引发热议:“这是真的吗?不会是冒牌的吧?”

对此,海底捞官方已正式回应,这确实是品牌旗下的夜市外摆新业态。

据《极目新闻》报道,当地记者引述海底捞武汉大洋百货店负责人证实,这处位于黄浦路地铁站附近的人气摊点,是海底捞在本地推出的“夜市外摆”之一。

该营业时间为每日傍晚5时至凌晨12时,提供多达三四十种商品,包括小郡肝、牛肉串、香肠、藕片、马铃薯等熟悉的火锅食材,素菜一元、荤菜两元,价格亲民。

该负责人强调:“这些食材都由附近门店统一加工后运至摊位,品质与门店保持一致。”

这一“接地气”的摆摊形式,是海底捞近年来布局多样化消费场景的延伸。从2023年青岛李村夜市的“钵钵鸡摊”到郑州“露营火锅”,海底捞已在全国试点超过200个夜市、外摆和露营火锅项目。

品牌方表示,此举旨在回应消费者对便捷、户外、社交式餐饮的需求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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