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登嘉楼州政府立法议会会议通过登州回教刑事法(酌量刑罚)的4项新条文,其中施行巫术及法术被视为罪行。另一方面,新增针对巫术和法术活动的条文,登嘉楼宗教事务局将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监督,确保登嘉楼回教徒社会不会寻求违反回教法的替代治疗,以及确保对付治疗者,而不是病患。
此项条文如果其目的在对付非正统的巫医,无可非议。但巫术是否是宗教,还是民间习俗,恐怕不无商榷余地。1874年《邦咯条约》签订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宗教习俗的事务是马来统治者的权利,政治经济则是英国殖民者的管理范围。
然而当参政司伯茨实行废除债奴和奴隶制度时,马来社会则群情汹涌,抗议参政司干涉马来人的习俗,可是在英国人眼中这是人权和人身自由的问题,与习俗无关。
民俗信仰千丝万缕
这里或许也涉及巫术是宗教或民俗的问题。其实马来社会,尤其是偏远的东海岸或吉打和玻璃市仍然盛行类似的习俗,作为马来社会在面临正常管道无法解决时的手段之一,不无心灵慰藉的作用,与华人的民间信仰有异曲同工之妙。在这种复杂的社会背景考虑下,立法禁止是否有其必要,抑或是否是一种妥当的处理方式,仍有讨论的空间。
民间信仰一般不纳入正信的宗教信仰,甚至有者将之归类为民俗的部分。然而,民俗和信仰往往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剪不断,理还乱,到底哪一些是宗教,哪一些是习俗,恐怕不容易讲得清楚。
犹记得马航MH370事件后,当时马来社会著名巫师就到国际机场拿着椰子作法,引来社会挞伐。如果这名巫师是在他的住所或法场作法,估计就不会引起社会舆论。反过来一位乩童到国际机场跳童,恐怕也会遭社会批判。乩童如果在庙里起乩,则不会引起社会的非议。这表示民俗活动或宗教仪式,必须有其适当的场合,场所不对,自然非议四起。
不论是习俗或信仰,只要不造成社会问题和不安,甚至能起着替代正常管道无法获得的社会治疗或社会功能,如果只知道禁绝,没有提供替代的方法,或许也会引发另外一种问题。正因为社会有需要,所以就有存在的价值,否则早就为社会所淘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