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南洋商报总编辑陈汉光
受委马新社监管理事会成员

沙烈(前排左四)和阿兹曼乌江(前左三)等一众监管理事会及董事部成员闲聊。后排左为卜亚烈;右为陈汉光。

(布城2日讯)《南洋商报》总编辑陈汉光受委为马来西亚国家新闻社(马新社)监管理事会成员,今日从通讯及多媒体部长拿督斯里沙烈博士手中接过国家元首御准的委任状。 

马新社由5人组成的监管理事会 (Supervisory Council),主席是高庭法官拿督哈妮芭,政府代表为通讯及多媒体部秘书长拿督斯里莎丽花查拉博士,政府大学代表为国立大学校长拿督诺阿兹兰教授,陈汉光则是报章代表,首要传媒前高级编务人员拿督沙哈鲁丁为额外成员。



该理事会职责是确保马新社履行其宗旨的运作,务须符合1967年马新社法令。

沙烈今天在部门举行的一项简单仪式上,颁发委任状给这些成员,任期两年。

由国家元首委任

此外,沙烈同时也颁发委任状给马新社董事部 (Board of Governors)的13名成员,包括《星洲日报》总编辑拿督卜亚烈。

与监管理事会一样,董事部成员也都是由国家元首所委任;他们则是负责管理马新社。



除了马新社主席之外,董事部另有12名成员,分别是政府代表6人,以及有订购马新社服务的报章代表6人。

通讯及多媒体部副部长拿督再拉尼和马新社总经理拿督祖基菲里也有在场。

陈汉光从沙烈手中接过国家元首御准的委任状,再拉尼在旁见证。

新主席服务马新社37年阿兹曼创三大高职纪录

马新社新任主席拿督斯里阿兹曼乌江是马新社“元老”级人马,创下先后出任总编辑、总经理,乃至主席三大高职的纪录。

这位来自砂拉越的资深媒体人,在马新社任职长达37年;他于2007年3月晋升为总经理,2008年6月退休。

阿兹曼是于1971年入行,从实习记者开始做起,1982年擢升为马新社沙巴分社主任,隔年受委为总社经济新闻组新闻编辑。

退休后曾任编采顾问

他较后历任多个编采部职位,包括专题组新闻助编,专题组和国际新闻组代编辑,最后于2004年出任总编辑,成为编辑部最高领导人。

2008年自总经理职退休后,阿兹曼也曾受委为编采顾问,直到2009年9月;他也在2008年7月至2010年4月期间担任马新社电视顾问。

阿兹曼说,他当初入行,不曾想过有一天会当上马新社主席,只一心一意想成为好记者,尽力报道好每一则新闻。

他希望本身的升迁之路可以启发其他年轻一代,要尽力提升工作素质,以及为国家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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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指法庭新闻标题涉诽谤 旺赛夫促马新社道歉

(吉隆坡28日讯)土著团结党打昔牛汝莪国会议员拿督旺赛夫不满马新社的一则法庭新闻标题对其构成诽谤,昨日发出律师信向马新社提出7项诉求,包括24小时内修改新闻标题、道歉及赔偿等,否则将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旺赛夫昨日在脸书贴文指出,马新社发布“法庭被告知,获旺赛夫协助的公司取得4星认证”的新闻标题,已对其声誉造成负面影响,这则新闻也获得其他媒体机构广泛引用。因此,他通过律师发信予马新社提出诉求,并在脸书上载这封志期本月27日的律师信内容。

根据律师信内容,马新社本月26日报道此案的其中一堂审讯时,以“法庭被告知,有关公司获得旺赛夫协助取得4星认证”作为新闻标题,此新闻获得7家媒体机构引用,并在多个社媒平台流传。

律师信显示,从新闻内容加上“法庭被告知,获旺赛夫协助的公司取得4星认证”标题,并配上旺赛夫照片,已合理地刻画出一种印象,即“旺赛夫协助有关公司从大马建筑工业发展局(CIDB)取得4星认证,进而让该公司获得价值2亿3200万令吉的工程”,以此表明旺赛夫涉贪。

“旺赛夫已对此案的控状否认有罪,案件还在审讯中。目前为止,审讯里未提出任何证据显示旺赛夫协助有关公司取得4星认证。”

因此,旺赛夫认为,马新社有关报道标题是完全不正确、不合理、具误导性、含有恶意也没有根据,并对他构成诽谤。此外,他也提醒马新社,作为官方媒体机构须更负责任,不可沦为政治宣传机构。

不遵守要求将提告

另外,旺赛夫通过律师信提出7项诉求,即马上修改新闻标题、停止在任何社媒继续发布类似诽谤性言论、不再重复或散播类似诽谤性言论、在社媒显著撤回言论和道歉、向他或代表律师发出书面道歉、缴付一笔经过同意的赔偿,以及针对此事衍生的费用做出赔偿。

同时,基于有关报道属于匿名发布,马新社须提供新闻作者的资料。

律师信说明,若马新社方面在接获律师信的24小时内,无法遵守上述要求,旺赛夫将向马新社和马来西亚政府采取法律诉讼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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