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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誌民:以後用什麼? 禁塑料袋商界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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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袋
(馬新社)

報道:廖梅芳

(八打靈再也19日訊)一次性塑膠袋將被禁用,馬來西亞雜貨商總會總會長方誌民劈頭第一句“那以後用什麼?”

方誌民希望當局先擬定周詳的相關步驟和措施,才對外宣布任何的決定,免得商界和消費人一頭霧水,無所適從。

他說,如今雜貨商至少持有經營各類貨物的7、8張執照,店主不希望再面對更多的防不勝防。

“禁用一次性塑膠袋的政策,在各方面需要有更清楚的交代,而不是一堆的疑問。”

方誌民今日針對天然資源及環境永續部長聶納茲米的相關宣布,回應《南洋商報》的問題。

部長說,全國的森林保護區、國家及州立公園、海洋公園、地質遺產地和地質園將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 

他指出,這項禁令也將適用於商業場所,如超級市場、油站便利店、快餐連鎖店、藥劑行及其他相關商業單位。

他透露,這項政策的落實方式將根據各州的能力與準備情況,作出適當調整與完善。 

方誌民說,現在商家都是提供收費的一次性環保塑膠袋,以後禁用,要以什麼取代呢?難道提供紙箱?

“其實現在很多消費人出門都自備環保袋了,商家也知道使用環保塑膠袋。”

“我認為教育還是很重要,從學校開始教育孩子環保意識。”

方誌民

方誌民

環境之友:應擴至寶特瓶

另一方面,馬來西亞環境之友 (SAM)認為,政府宣布全國的森林保護區、國家及州立公園等處將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是減少塑膠廢料的積極措施,但應該擴大到包括寶特瓶和一次性包裝的各類塑膠包裝。

組織名譽秘書瑪吉娃莉說,政府也必須加強執法,向隨意丟棄垃圾者施加罰款或當社會義工。

她對《每日新聞》說,大自然地帶的塑膠產品的汙染,是遊客丟棄或留下的,這些在海邊或大海出現的垃圾,被海水和大風吹到大海,對陸地和大海的生態造成巨大的破壞。

天然資源及環境永續部長聶納茲米,昨日在布城召開的環境部長與掌管環境事務州行政議員會議(MEXCOE),做出上述宣布。

環保人士阿裏爾說,政府也應該重視教育人民保護環境的價值觀,不能夠一味強調執法和懲罰而已。

他認同政府宣布全國的森林保護區、國家及州立公園、海洋公園、地質遺產地和地質園將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不過他說,社會人士還是欠缺把垃圾丟棄在適當的地方的動力。

他建議垃圾蟲的懲罰更具教育性質,例如要垃圾蟲參與清理工作的社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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