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公务员体系这个坎/章龙炎

这十多年来,华裔对国阵的憎恨已经到了极点。巫统是国阵的主导政党,“只要不是巫统”(ABU)很能引起华裔的共鸣;巫统及国阵“非常烂”也成了华裔反国阵最理直气壮,而且是义无反顾的斗争。

因为这是理直气壮(我认为是“理屈气壮”)和义无反顾的斗争(在很多华裔同胞看来是历史使命),再加上不需要流血及担心遭受牢狱之灾。思维都在笔直的高速大道前进,不需要像在九曲十八弯的小路行走慎思慎行,因此陷入很多盲点。

其中一个盲点是领导政府的首相,有解决从摇篮、贪污到坟墓等各种奇难杂症的能力。而根据许多华裔选民的想法,解决这些奇难杂症的途径是肃贪、省钱(做官要节俭)和“投民所好”(民粹)等等悦耳的用语,好像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往往,一加一并不等于二。

对一位首相,尤其是像华裔属意的拿督斯里安华有这样的期待、寄望甚至是依赖,是要他执行不可能的任务,对安华也不公平(即使安华不这么想)。

华裔“造神运动”

这是华裔不管是贩夫走卒还是达官显要、富商巨贾对安华的个人崇拜;夸大一点说是“造神运动”。

因为这种个人崇拜,只看到政治斗争的过程,完全忽略了首相作为政府总执行长的治理和领导能力。除了会斗争,最根本的就是与诸如公务员体系等制度的人员协调合作,确保内阁的指令获得执行,国家日常的运作顺畅。

大家如果还记得的话,敦阿都拉任相后在2004年首次领军迎战第11届全国大选,赢得90%的国会议席。

即使受到一面倒的支持,阿都拉后来也感叹政府里的“小拿破仑”把鸡毛当令箭,不少内阁指令在执行时荒腔走调,进而引起民怨。

其结果是在2008年全国大选,阿都拉领导的国阵失去了国会三分之二议席的绝对优势。

其中关键因素是公务员“被鼓励”将政治进程(political process)更大程度渗入公务员体系,导致公务员不把执行内阁的指令当作是责无旁贷的。

这一点,敦马哈迪医生“功不可没”。在2008年所谓的“政治海啸”后,情况更加明显。马哈迪在第二度任相的时候,也投诉有公务员“阳奉阴违”。

根据2019年的数据,我国有超过170万名公务员;这些公务员再加上他们的家属,是个庞大的票仓,兵家必争。

与阿都拉2004年大选相比,安华当首相的“民意”是拼凑而来的;就在政府的威望而言,安华又不及马哈迪。

华裔以个人崇拜将安华“神化”,高估了他处理公务员,让公务员给予他领导的团队忠诚的配合的能力。你看,安华团队组成不到一个月却向公务员体系开炮,好像是拿公务员出气。这不是好的开始,接下来会面对更大更多的阻力,是可以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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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从无懈可击到漏洞百出/章龙炎

曾听过一些接触过前任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的人士(包括前媒体人)称,汤米汤姆斯是以“无懈可击”(使用同样的字眼“airtight”)的证据来检控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

的确,要在刑事案说服法官将被告定罪,控方需要无合理疑点(beyond reasonable doubt)的论证。我的疑问是:在纳吉的案件,控方真的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吗?

吉隆坡高庭本周三对纳吉与财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依尔万被控IPIC66亿失信“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的判决,毫无疑问地证明控方在此案无充分的证据。

法律超越个人

此案奇就奇在控方在6年的时间内,竟然无法在法庭提供完整的文件,法庭还通融控方一拖再拖(幸好还有个限度)。

奇上加奇的,法官还在判词加一句“没有对控方不公平"。这其实没必要,因为明理的人会反问:为什么不说"没有对被告不公平"?控方没有做好准备就提控,而且拖了6年,对被告公平吗?

我认为是非常不公平,但我知道有很多人会说只要被告是纳吉,不公平也变成公平。他们当然不知道法律之所以为法律,具有普遍、抽象与清晰的特点。

简单的说,它是超越个人的。同一个法律适用于每个在特定法律系统里的人(假设为A)。

这个A的行为,可能抵触了某条法令及其下的条文,A被控的话控方需举出明确的证据证明A犯罪,而被告的律师挑控方的漏洞,尽力说服法官以便能为客户洗脱罪名。

A是抽象的也是普遍的,法官判决A罪名成立或者不成立 (清晰)不能是成立又不成立。因此辩方挑出的“灰色地带”可被当作是“合理疑点”。

若以A取代纳吉,案件背景类似IPIC,你说会有几个人会认为6年无法拿出所需文件对被告是公平的?没有纳吉这个“敏感字眼”,我想人们会比较理性,如实地说不公平。

大家如果还有印象的话,应该记得去年泄漏并在网上疯传的一份志期2019年9月10日的总检察署内部文件(收件人是汤米汤姆斯)建议消案。

这份由IPIC检控调查团队提交的文件称,138份证人供词,没有一份是有利控方的。如此一来,控方根本无法说服法庭判被告所面对的6项控状表罪成立,更不用说判纳吉与依尔万失信罪名成立。

不过,与今年有关最高元首谕令纳吉居家软禁的文件一样,这份内部文件也成了"无头公案"。

政府不愿意证实或否认,公众人士到现在都无法确定这样的文件与谕令到底存不存在。这样的行为,有损政府的公信力(那些在2018年之前表现到很注重这一点还很大声人士都变哑巴了)。

以时间换空间

公众感觉到政府试图隐瞒些什么或者更加严重的因政治考量而不去证实对它不利的消息。上述文件与谕令确实存在就变成更加合理的推测了。政府顾左右而言他似乎是要以时间换空间。

法庭对IPIC案的判决,证明了上述调查团队的判断与建议是正确的,某些公众的推测是情合理的,而文件真伪经过时间的洗礼已经变成无关宏旨。

至于汤米汤姆斯的“无懈可击”的证据,更正确的说是“漏洞百出”。这算不算国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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