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速柏玛(SUPERMX,7106,主板保健股)联合创办人拿督威拉陈美玉,状告兴业银行(RHBBANK,1066,主板金融股)及3位高级职员怠忽职守,导致她一项联名户口中的132万5700令吉被非法转账,对她造成名誉损害和精神伤害,因而向后者索赔1500万令吉。
根据本地财经媒体Focus Malaysia的报道,陈美玉指兴业银行在没有获得其授权的情况下,批准其联名户口内的132万5700令吉被非法转账。
相关户口为陈美玉和速柏玛另一联合创办人,执行主席拿督斯里郑金昇联名持有,任何转账需要同时获得两人的授权。
上述转账行为,正是由郑金昇作出。兴业银行在4月30日提交的答辩书中表示,该银行和相关职员在批准上述转账交易时,以真诚、合理、谨慎且恰当的方式进行处理,包括在郑金昇在场的情况下,验证他个人的生物标识及签名,以及向郑金昇确认陈美玉对相关交易知情等。
“我们注意到,这是第一方转账,相关款项是由郑金昇与陈美玉在兴业银行的联名户口,转至他们两人在丰隆银行的联名户口。”

郑金昇(左)与陈美玉陷入离婚诉讼,吉隆坡高庭已经冻结郑金昇名下50%财产。(本报制图)
兴业银行称,该银行也确认丰隆银行向郑金昇与陈美玉发出的贷款结清文件,已由两人签名,同时文件中标明的金额,与转账数额相同。
兴业银行同时称,该银行已第一时间回应陈美玉及其律师的要求,提供有关上述交易的详情。该银行在书信回复中,向陈美玉承认相关转账是该银行造成的无心之失,并且已向有关联名户口重新记上相同数额的款项。
因此,该银行拒绝承认陈美玉在此事中承受财务、名誉或精神上的任何损失,无需为后者声称的损失负上任何责任。
郑金昇与陈美玉原为夫妻,于1987年8月结婚,两人共育有三名子女,但近年来双方多次互相指控,婚姻关系破裂,甚至对簿公堂。
在陈美玉的申请下,吉隆坡高庭在去年已冻结了郑金昇名下的50%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