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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实接获投报 警方查林冠英“拆庙论”

(吉隆坡9日讯)警方证实已接获针对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被指发表的一项与非回教徒宗教场所有关的言论作出的投报,警方将援引3项法律条文进行调查。

武吉阿曼刑事调查部副总监拿督苏雷斯古马今日发文告说,警方接获的投报,是与林冠英在新加坡天富宫白龙王新马绕境之旅槟城站发表的言论有关。

“该言论在次日被网络媒体‘Malaysianow’刊登。”

他说,警方现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文、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以及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对案件进行调查。

较早前,多名政党领袖要求警方调查林冠英发表的有关声明,并严厉警告他:不可玩弄“3R”课题。

不过,林冠英事后在脸书发文,否认曾发表相关言论,并表示他所指的其实是吉打州一间兴都庙在2020年7月被摧毁的事件。

林冠英说,对此他感到非常遗憾,因为一些不负责任人士故意歪曲其言论,将之描述为煽动宗教和种族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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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扣税支持信予演唱会案 林冠英:胡栋强应质问旅游部

(槟城30日讯)对于民政党槟州主席胡栋强质问林冠英,旅游部在2019年发出扣税支持信予演唱会的事件上,林冠英回应表示,胡栋强应该去质问旅游部,而不是诽谤他。

这起事件发生在2019年,有关演唱会于2019年在城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台湾艺人陶喆与信经纪公司在观众入席后,才以承办单位WGW娱乐公司无缴付演出费余款为由,临时取消演唱会。

胡栋强针对上述事件召开数次记者会,针对旅游部发出扣税支持信一事质问林冠英,林冠英则以诽谤为由,于2021年1月13日入禀法庭起诉胡栋强,同时,《中国报》因报道相关事件,一同被起诉。

此案在昨日(周一)开审,今日续审。林冠英代表律师西门慕拉里在庭上询问,胡栋强质问林冠英的时候,是否具备正当的理由?

对此,林冠英表示,对方并未针对此事对旅游部作出任何询问,反而是攻击他。

另一方面,此案第二答辩人为《中国报》,其代表律师游文礼询问林冠英,是否认同相关新闻必须经过其同意才能刊登,林冠英对此回应,至少需要尝试索取回应。

游文礼进一步询问,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曾要求林冠英回应有关事件,但不曾得到答复。

林冠英表示,至少对方曾经询问,他也因此没起诉该网媒。

游文礼问,林冠英可以等记者来索取回应,或者自行发文告回应,林冠英指出,新闻一旦刊登就已经造成伤害,记者应在刊登前询问,而非在刊登后。

游文礼再问,所有新闻在刊登前都须取得林冠英的回应才能刊登,后者表示,当报道内容涉及指控他滥权时,有需要。

游文礼表示,为何不在事后发布文告进行澄清?

林冠英对此回应,伤害已经铸成,无法挽回。

上述案件将分别在5月2日、3日、21日及27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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