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张律师您好,
我有一间出租房,最近有一个租客经常拖欠租金。我们之间没有签订租赁合约。
请问,我是否可以随时将这名租客赶走?是否可以采取比较极端的措施,比如切断水电,理由是他非法入住我的房产?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之间没有租赁合同的保障。我的理解是,如果有租赁合约,采取这样的行动可能是违法的。
谢谢。
卢先生
答:卢先生 你好,
虽然没有签订租赁合约, 但只要有交易的存在,也算是有合约的。
如果你想把客户赶走,建议你给两个月的通知 。如果客户不走,你必须上法庭申请庭令将他赶走。
你的极端措施,我都不建议你做。客户还可能反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