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米占:MBRS 2.0迎数字申报 公司委会6月停收文件

阿米占为大马公司委员会美里分行致开幕辞。
(美里27日讯)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长拿督阿米占表示,《大马商业报告系统2.0》(MBRS 2.0)第三阶段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大马公司委员会柜台将全面停止接收公司文件。
他指出,这阶段的实施,涵盖《2016年公司法令》下各类法定文件的实体提交,包括审计财务报表(AFS)及其相关的更正申请、法院指令提交、延期或豁免申请。
简化报表提交程序
他今天为大马公司委员会美里分行主持开幕后表示,此举措符合昌明政府推动的政府机构服务数字化议程。
他说,《大马商业报告系统2.0》是原版系统的升级版,旨在分阶段简化根据《2016年公司法令》和《1965年公司法令》提交年度申报、财务报表、报告及豁免申请的程序。
“该系统作为数字平台开发,是为了取代实体柜台提交,以提高效率、透明度和用户便利性。”
《大马商业报告系统2.0》第一阶段从去年12月1日起实施,强制提交的文件包括年度申报、未审计财务报表与报告、豁免私人公司证明书,以及针对年度申报、未审计财务报表与报告的更正或法院指令申请。
第二阶段自今年3月1日生效,涵盖根据《1965年公司法令》提交的年度申报、财务报表与豁免私人公司证明书;由国行监管的金融机构根据《1965年》和《2016年公司法令》提交的财务报表;以及与外国公司相关文件。
在活动上,他也移交大马公司委员会发放的企业天课代理和企业社会责任捐款,总额达19万7356令吉。
阿米占:医疗领域无特权 所有行业须遵守价格法
(吉隆坡8日讯)政府重申,所有行业,包括医疗服务领域,均受《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约束,没有任何领域获豁免。
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长拿督阿米占指出,该法令不针对特定行业,而是适用于所有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业务,无论性质为何。
“只要是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无论是什么类型,法令的第10条文便授权内贸部长设定标价或标签规定。”
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于2011年1月颁布,旨在遏止不合理的涨价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他是在回应马来西亚医药协会(MMA)要求政府重新审视该法令在医疗行业的执行情况时作出上述回应。该协会日前对政府自5月1日起,强制私人诊所与药房公开药品价格的规定提出关切。
马来西亚医药协会候任主席蒂鲁说,该会支持价格透明原则,但认为应透过《1998年私人医疗保健设施及服务法令》(586法令)来规管医疗行业,因为“医疗服务属于专业性质,不宜与一般零售业相提并论”。
医疗界早已执行价格管制法
阿米占指出,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其实早已在医疗领域执行。
他以冠病疫情期间为例,政府就曾根据该法令发出命令来管控冠病疫苗的价格,“此外,目前仍有两个与口罩及抗原快速检测试剂盒相关的指令仍然有效。”
他强调,在普遍消费者权益下,不应区分专业销售者与零售销售者,“只要你从事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业务,政府就有责任保障公众享有知情权,并据此作出明智选择。”
阿米占也呼吁消费者善用选择权,支持尊重基本消费者权益与普世保护原则的商家。
“无论如何,内贸部将与卫生部合作,如内阁的决定,研究已提呈的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