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子伦9月6日的《不该在华小教〈弟子规〉》,笔者有些看法。
首先,黄质疑《弟》“不是通过正经管道进入校园”。既然它公然在全马众多华小中学登堂入室,至少不是非法,否则向教育部举报即可,大家无需在此费舌。若指贿赂,请逮捕施贿受贿者,《弟》无辜。
“老师们忙着批改……作业”黄说。此前笔者已建议向校长或教育部反映。若不同意可反驳,诉说反映无效,只好继续浪费生命做无谓无聊无用的工作,任何有意义有建设性的事情都别来烦我们,否则我们会“抽蓄(搐)吐泡”。
重复一观点无意义
破唱机式重复同一个观点(老师忙)是无意义的。如今教育部限制作业簿,有时间教《弟》了。究其实,一项课程该不该教,课程本身该是主要考量,不是老师的时间。
黄担心一旦推广《弟》,“商家们就会给校长出主意……推出一大堆……敛财……的衍生产品。”真要敛财,废了《弟》,他会另外巧立名目。额外的作业让商家收获满满,但怎可捐弃华巫英数。
黄表示可以给你办“《弟》学习营,天天教小孩又唱又跳,三跪九叩”。这是黄主观妖魔化的假设,窃以为教导孩子向上向善的学习营更接近事实。
黄又言“家长竟然没有以身作则?那么我们就办个《弟》感恩晚会吧,晚会那天所有家长给自己的父母下跪洗脚敬茶,言教身教”。谁规定家长(甚至老师)得是圣人?家长没以身作则错在《弟》?和在华小教《弟》有关系?拜读十三经、信佛、基督的父母个个以身作则、成佛入圣?要不就得改造他们?
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下跪洗脚敬茶三跪九叩好像是儒家的那套,至少绝对在《弟》问世前几百年已存在。笔者也是儒家拥护者,教宗为难民及囚犯洗脚、亲吻脚背的举动感动全球。
然后,黄道:“《弟》,我已三番四次批评其糟粕,就不再赘述。” 黄所谓的糟粕指子曰论语十三经里比《弟》还多的奴性、训诫和不合时宜?教会小学所教的教义未必没糟粕,那宗教课该废除?黄说过,不管他怎么说,支持《弟》者总会以“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看来他束手无策。
论辩第一要义不是头脑清晰、逻辑慎密、立论严谨,而是愿意随时放弃本身观点。既然无法反驳,何不思考其中道理?
至于,黄说“这些人把《弟》说得天花乱坠,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旷世神作”,谁说过?请举证。没人天真地把 《弟》看作旷世神作,还后无来者这么狂。笔者绝无此论,更承认它有瑕疵。这是扭曲对方观点以利于攻击的稻草人谬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