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哥打峇鲁市议会提供的照片,女业者被开罚单时的穿着与其贴在脸书的穿着完全不一样。
(吉隆坡27日讯)土团党法律及宪法局署理主席萨莎强调,哥打峇鲁市议会无权限规范服装或道德,目前最佳解决方案是撤回罚单,并暂停第34(2)(b)条文的执法,待州当局或行政会议审查。
她说,第34(2)(b)条文中的‘端庄’(sopan)一词含糊其辞,可以有多种解释。在罪行定义不明确的情况下对有关女子处以罚款,是不公平的。
她在文告中说,2019年哥打峇鲁市议会商业贸易和工业地方政府条例第34(2)(b)条文超出了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2条款赋予市议会的权力范围。
她指出,第102条款仅允许市议会制定与“健康、安全和福祉”有关的规则,但没有授予规范服装或道德的权力。
她并不认同由盟党伊斯兰党执政的吉兰丹州哥打峇鲁市议会,向穿短裤华裔女子开罚单之举。
她坚称,哥打峇鲁市议会执法人员向一名被指店里穿着“不端庄”的非回教女子开出罚单是非法的,应被视为无效。
“虽然回教徒的服装可以受到回教法的监管,但地方当局却无权这样做。因此,向非回教徒女业者发出的罚单是无效且非法的。”
她补充,由于罪行仍然模糊,因此发出罚单和罚款似乎是站不住脚的。强制对回教徒女性执行的遮盖羞体(aurat),不能强加给非回教徒。
她也说,所发出的罚款可能被认为是不公正的,因为这似乎专门针对女性。
她指出,衣服是否不端庄是一个主观问题。要确定衣服“不端庄”肯定需要一定程度的不端庄,例如部份裸体,而不仅仅是穿着T恤和短裤。
她认为,这是没有必要的,也可能对多元的大马人民之间造成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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