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断警员左耳 尼日利亚籍男子否认有罪

涉嫌咬断警员左耳的尼日利亚籍男子,在抵达法庭时全程低头,且双手皆反铐在身后。
(吉隆坡30日讯)涉嫌在被警员扣捕后咬断其左耳的尼日利亚籍男子,今日被押往法庭面控3项罪行时,否认有罪。
被告是现年38岁的尼日利亚籍男子奥肯耶克凯文奥比安克,他今日上午9时30分左右,被警方押往大使路法庭面控,在抵达法庭时全程低头,且双手皆反铐在身后。
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被控于4月25日上午10时10分,在靠近甲洞区美特罗比里玛一家诊疗所外闹事,并蓄意对36岁警员丹尼尔阿兹拉克造成严重伤害。因此,被告触犯刑事法典第325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及罚款。
当推事玛格丝华莉询问被告是否认罪或准备提出抗辩时,被告最初表示想认罪,惟之后却改称并非故意犯案。较后,推事拒绝让被告保释,并将案件定于6月10日过堂,较后,还要求被告委任代表律师进行辩护。
此外,副检察司努法哈娜代表控方出庭。
根据第二项控状,被告被控于相同日期、时间和地点,触犯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即无有效入境马来西亚证件,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第三项控状,被告还被控于4月26日凌晨3时,在士拉央警区总部毒品罪案调查组办公室厕所内,自行注射含有“Benzo”(Nimetazepam)的毒品,于是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提出,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6月23日过堂
被告在法官阿迪卡莫哈末面前也否认有罪,于是法官当场拒绝被告被保释的申请,并择日6月23日过堂。
此外,副检察司努莱妮札图代表控方出庭。
根据早前报道,被告上周五在一家诊疗所外闹事,冼都警方接获投报后指示一辆巡逻车警员赴现场支援。
该警员制伏嫌犯后正准备将其押回警局时,嫌犯在双手被手铐反锁情况下,突然发狂张口咬住警员左耳,导致部分左耳断脱,警员事后被送入中央医院接受治疗。
冼都警区主任阿末苏卡诺助理总监指出,警方初步调查显示嫌犯没有合法准证,且其尿检也不过关。
非洲男诊所闹事 咬断警察左耳

(示意图/取自pixabay)
(吉隆坡25日讯)尼日利亚籍男子在诊所闹事被警员逮捕后,不料却发狂咬巡警左耳,导致部分左耳断脱。
上述案件是于今早约10时,在甲洞区美特罗比里玛发生。
隆市总警长拿督鲁斯廸今晚发文告证实案件的发生。
他说,警方今早接获投报指一名非洲黑人男子在一家诊疗所闹事,因此冼都警方一辆巡逻车到现场施援。
他也说,该名38岁的尼日利亚籍嫌犯当时被警员逮捕,巡警受指示把嫌犯载回冼都警局处置,不料嫌犯从警车右后车门要进入车内时,在手铐反锁双手的情况下,突然发狂张口咬住巡警左耳。
“巡警部份左耳断脱,事后被送入中央医院接受治疗。”
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25条文(蓄意伤人)及第353条文(袭警)以及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1)(c)条文(非法逗留)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