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华青斋戒月用餐遭掌掴 警以蓄意伤人角度调查

(新山17日讯)华裔男子用餐遭吆喝与掌掴事件,警方证实接获投报,将以蓄意伤人角度调查案件。

华裔男子(21岁)已针对此事报案。

新山北警区主任峇维尔星助理总监发文告说,此事是于昨午3时45分,在新山一家购物商场内发生。

他说,涉案的男士当时询问受害者的宗教后,并索取其身分证,惟受害者不愿出示,因此右脸被掌掴两巴掌。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伤人)调查此案,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询及是否进行逮捕行动,他说,目前尚未有人被捕。

较早前,受害者透过其社媒X平台 @bingbinge656说,本身在一家便利店用餐时,突然有一名回教徒男士上前问他是不是华人,并生气地问为什么在斋戒期间吃东西。

受害者表示,尽管告诉对方本身是非回教徒,可是对方却要他出示身分证。

“我们都知道,不可向不认识的人出示身分证。

“尽管我不是回教徒,也没有打扰他,他却直接掴我数个巴掌。”

他指出,所幸男士的孩子代表道歉,当时也接受道歉,然而对方的无礼之举,甚至当众扇巴掌的行为让他无法放下。

 

 
 

 

反应

 

要闻

【斋戒月用餐遭掌掴】 案件6月11日再过堂

(新山29日讯)华裔男子用餐遭吆喝与掌掴案,推事莎薇妮择定6月11日再次过堂,以便提呈相关文件。

现年65岁的被告阿都拉查今日在家人的陪同下,在新山第二推事庭出庭面控。

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今年3月16日下午3时45分,在淡杯安莎娜广场内的一家便利店蓄意致伤一名21岁的男子以利亚林兆忠(译音),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被告将面临最高一年的监禁及不超过2000令吉的罚款。

被告于3月19日首次面控,并在认罪后对其被指“受害者脸部被打肿”的案情内容提出异议,导致法庭无法接受其附带条件的认罪。

原定于4月9日进行的过堂,因主控官临时接到总检察署的指示,需将案件报告重新整理,应主控官的要求,法庭遂将此案裁定为释放但不代表无罪(DNAA)。

总检察署随后发文告澄清,上午的庭审过程出现技术问题,但已获解决。被告于同日下午被重新提控。当天阿都拉查否认有罪,并获准以2000令吉的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反应
 
 
南洋地产
BESbswyBESbswyBESbswyBESbswyBESbswyBESbsw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