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泄漏大爆炸】人资部建议雇主 让受影响员工弹性工作

(布城2日讯)布特拉高原的天然气管泄露大爆炸灾后恢复期中,受影响且无法到工作岗位的职员们,受促向雇主申请灵活工作制安排。
人力资源部发文告说,这项措施是根据1955年雇佣法令第60P条文,允许工作时间、工作日或工作地点的更改。
“人力资源部促请雇主给予考量,考虑到员工们面对困难,在适当期限内,批准他们的申请。”
该部也呼吁私人领域雇主,考虑给予适当期限的带薪假期,以让受灾的员工可以处理有关财产损害及损失事宜。
该部门表示,该部门与机构和其他政府机构合作,为受灾人士提供全面支持,并确保采取安全措施,保护员工的健康及加速康复等。
文告指出,大马职业安全与卫生局 (DOSH)在事件后赶抵现场,并根据1994年职业安全和卫生法令第15(1)条文(514法案)调查,该法令要求雇主确保员工在工作场所的安全。
可监禁2年
“作为紧急行动,大马职业安全与卫生局已在工地现场,发布扰乱禁令及张贴5张禁令通知。”
任何触犯禁令者,一旦罪成,可面对罚款高达5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2年。
该部指出,社会保险机构关怀小组成员,在事件后已被派往布特拉高原的救灾中心及雪州附近的9间医院,为身心受创伤的受灾者,提供支持。
任何涉及此爆炸事件的会员,将可以根据受伤程度,依据社险社会保护计划下索赔,包括暂时或永久残疾福利等。同时,可以致电社险客服热线1-300-22-800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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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管泄漏大爆炸】灾区重建与赔偿 进展缓慢灾民处境艰难
(吉隆坡8日讯)自4月1日雪州梳邦再也布特拉高原发生天然气输送管爆炸事件以来,灾区重建与赔偿进展依旧缓慢,灾民处境艰难。
这场爆炸造成超过227间房屋和365辆车辆受损,其中87间住宅被判定为全毁。受害者目前正踏上一段复杂、漫长的灾后复原与索偿旅程。
法律保险体系存缺陷
多名专家受访时指出,此次事件暴露出我国在保险保障制度、公众财产风险意识、地下公共设施绘图与城市规划等方面的漏洞,同时凸显天然气基础设施管理、土壤移动及污染物监测的急迫性。
泰莱大学法政学院高级讲师威尔森博士指出,此事件凸显我国法律与保险体系在灾后救助方面的结构性缺陷。尽管多数人以为火险保单能涵盖爆炸事故,但实际上,只有事前投保足额火险的屋主才能获得赔偿。
他在接受马新社专访时说,虽然银行贷款的房产通常强制购买火险,但已还清贷款的旧屋主往往没有续保,或保额严重不足,导致无法获赔。此外,即使已投保,一般火险也仅涵盖建筑结构,移动财物如笔电、手机及纪念品并不在保障范围内。
“车辆方面,许多车主仅投保第三方责任险,尤其是旧车、摩托车和商用车辆,因此也无法就爆炸造成的损毁申请赔偿。”
他指出,事故影响了约200家食品制造与金属加工厂的运作,属“纯经济损失”(即非直接财物损害的财务损失),但现有法律对此不提供赔偿机制,反映出我国法制在应对现代工业区相互依存方面存在明显空白。
他补充,根据多项法律,包括1997年天然气供应条例与1993年天然气供应法令,持牌天然气运输商有责任确保管道安全。目前事故责任仍待调查结果厘清,尚无法确认管道运营方是否疏忽。
他说,即使日后证实存在过失,也未必能确保对方具备足够财力或保险能力来赔偿所有受害者。
因此,他呼吁政府推动高风险行业强制投保责任险,并加强基础设施周边开发工程的监管与问责机制。
气候政策专家德斯拉博士指出,布特拉高原事件或与土壤移动有关,呼吁在任何发展项目启动前,必须落实系统化的土壤移动监测,以避免地下管道破裂或山体滑坡等风险。
他强调,地下设施如天然气管道、光纤电缆、水管、电缆等皆应列入定期检查清单,尤其在曾发生类似事故的高风险区域。
严守气管缓冲区限制
石油与天然气安全公司Innoveam董事经理扎米尔指出,发展工程必须严格遵守天然气管道缓冲区的限制,避免在周边挖掘或施工。
他建议,地方政府应定期更新应变计划,并引入智能感测器与自动阀门系统,以便在泄漏初期即进行侦测与控制,提升居民区安全。
马来西亚国立大学地球科学与环境系讲师莫哈末沙鲁博士则建议,采用“地理资讯系统”(GIS)等低成本感测技术,结合物联网(IoT)与空气品质监测仪器,作为城市规划与灾害预警工具。
他指出,虽然天然气的主要成分甲烷本身无毒,但其高度易燃且属强温室气体,其20年内的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86倍。一旦燃烧,还可能释放二恶英、氰化氢及多环芳香烃等有害物质,严重威胁人类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