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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骗到缅当“猪仔” “公司”要求4万“回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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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猪仔

丽丝(左起)与王先生,在希山慕丁(中)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

(吉隆坡7日讯)一名18岁少女去年遭诱骗到缅甸当“猪仔”,如今一年工作合约已届满,但是“公司”却要求1万美金(约4万令吉)的“回国费“,才肯“放他回家”。

这名来自槟城的少女,去年8月到柔佛州,打算随亲友到新加坡工作,基于父亲不允许她申请护照,因此留在柔佛工作,在一个工厂从事柜台接待员,并住在阿姨家。

不料,少女工作不到两周后,少女母亲丽丝(印尼人,42岁)从其妹妹口中得悉女儿下班后,不知所踪,而该名亲友也告知无法联系上其女儿。

少女遭诱骗到缅甸

少女去年遭诱骗到缅甸进行诈骗活动。

少女母亲丽丝与父亲王先生(罗里司机,58岁)今日在马来西亚国际人道主义组织(MHO)总秘书拿督希山慕丁等人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述说女儿被拐骗到缅甸的经过。

丽丝说,家人也于去年10月25日,到柔佛士古来警局报案。 

不付钱卖其他园区

后来,家人在去年10月,辗转得知女儿身在泰国,之后大概一至两个月后,女儿通过社交媒体微信,透露她已到缅甸了。

她说:“如今她(女儿)在缅甸,她说合约已经完了,但公司索要1万美金(约4万令吉)以把她送回大马,否则会将她卖到其他园区或再续约多一年。”

丽丝表示,女儿平均一周会联系家人一次,而她曾以要寄出新买的衣服来套出女儿的位置,但不果。女儿似乎是在有人的监督情况,因此不敢透露太多。最后一次联系是在5日。

她说,女儿曾透露她在当地生活得不好,地方黑暗,而她最初有做出一些业绩,不法集团有给一点薪水,但如今已没给薪水。

“家人再次也于今年9月25日就女儿失踪一事,向槟城警局报案。

“我们家境不富裕,我只是一名家庭主妇。除了向MHO求助外,也希望缅甸驻马大使馆能协助救女儿回国。”

与此同时,王先生说,家中排行最大的女儿,向来都不会清楚交代自己的行踪,因此他们不知女儿是何时去了泰国。

希山慕丁促家属勿付赎金

希山慕丁也促请受害者家属勿付赎金给不法分子。

“我们想传达的信息是,没有钱可以给。“

他说,在与警方、大使馆及媒体等多方的协助下,MHO从2022年至2024年,已拯救300多名猪仔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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