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有趣的现象,40年来全球首次对美国总统采用相同中文译名。中国、香港、台湾都叫他拜登。上世纪80年代,美国总统的中文译名,在中国叫里根,香港叫列根,台湾叫雷根;接着的总统,中国叫布什,香港叫布殊,台湾叫布希。接着,香港和中国都叫克林顿,台湾叫柯林顿。接着,香港和中国叫奥巴马,台湾叫欧巴马。再接着,香港和中国叫特朗普,台湾叫川普。有人笑称,如今对美国新总统两岸三地都使用相同译名,是不是有同属一个中国的感觉?
说起名字的翻译,取名还真是一门学问。曾听过一趟文学翻译讲座,有这样的个案:
英文名IKEA,中文名“宜家”。据说,IKEA的名字取自英格瓦坎普拉德Ingvar Kamprad的首字母“I”、“K”,和他从小生活的农场和村庄的名字的首字母“E”、“A”。
神级翻译
“宜家”两字让人联想到家居,“宜家”和“IKEA”的发音相似,品牌的中文名有取自中国人“有宜室宜家”的说法。这“神级翻译”真有一种被“点亮的”感觉,令人不禁叫绝,有文化还真不一样。
英文名Simmons,中文名“席梦思”。英文名是创始人Axlmon Gilber Simmons扎尔蒙席梦思的姓氏。“席”,指用草或苇子编织成片的东西,古人用以坐、卧。“席”代指床垫,“席梦思”,舒服的床垫让人梦里也思念。听到这相似发音,又看到这3个字,脑海旋即有一种特别的画面感,名称和产品完美融合。
神形具备
好的翻译,能使短短几个字的品牌名,既朗朗上口又能包含品牌定位、品牌气质,让品牌和它的知名度相辅相成。那些知名的国际品牌,中文品牌名大多做到“信达雅”,准确、明了、优美,音译一致,神形具备。
有个国家的首都,地名多达172个字母,音译为41个字,“共台甫马哈那坤弃他哇劳狄希阿由他亚马哈底陆浦欧叻辣塔尼布黎隆乌冬帕拉查尼卫马哈洒坦”,这么一长串字,普通人读下来舌头都会打结。这座首都的名字译成中文也就两个字:曼谷。据说,这简略版中文名的由来,跟华侨用语习惯有关。
融入己解
记得,30年前在上海采访翻译家草婴。他说,无论“直译”还是“意译”,读者看到的翻译作品,都是译者的再创作。在文学翻译中,一个优秀译者,总有他自己的翻译风格和技巧。译者本身也是读者,扮演双重角色。因而译者在翻译时必然经过以理解为主的分析阶段,和以再创造为基础的综合阶段。作为读者时,译者已经以自己的生活经验为基础,“对原作补充、类比、改造”,因此在译者读完原作时,对原作的理解本身就已经和原作有了出入。译者在作为创造者做翻译时,必然融入自己见解。
有人将翻译比作“带着镣铐跳舞”,但优秀的翻译者并不因“镣铐”而受过多束缚,甚至摆脱“镣铐”束缚而胜于蓝。《Waterloo bridge》的中文译名为《魂断蓝桥》,就凸显了影片中战争氛围下的悲剧色彩;付东华将《Gone with the wind》译为《飘》,用一个字传递了书中人物生如浮萍的感慨……
这些优秀译作,都是译者对原作创造性改造后产生的,融入自己的经验见解和本民族文化,以更加符合中国读者的审美标准。他们并没有完全忠实于原作,而是在体味原作基础上,保留原作的主体思想,用一种更能为读者接受的角度作翻译,尊重读者的审美,令译作广受欢迎。
当你观赏外国电影、阅读外国书籍的中文版时,有没有思考过,这是跟原作不同的另一部作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