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6日訊)香港媒體報道,香港電影商人向華強的幼子向佑(29歲),去年9月因不滿德士司機“不認識路”,拳打司機、叉其頸,又向司機展示回鄉證稱“我是向華強的兒子,全香港最大家族的龍頭大佬”。
經審訊後,向佑被裁定襲擊司機,造成其身體傷害、刑事恐嚇和普通襲擊罪成,判監6個月。
向佑不滿裁決,今於高等法院就兩項襲擊罪的定罪上訴。
庭上播放錄影片段時,坐在犯人欄內的向佑激動落淚。
代表向佑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指,原審裁判官認為辯方證人的證供前後矛盾,例如一時指司機被“箍頸”,一時講“叉”及“摙”頸,但未必是前後不符,隻是表達的問題。
他也指出,事主德士司機指向佑用回鄉卡拍打其臉,但司機當時的回應是“什麼名字呀,看不到呀,拿開一點啦”等等,不像被人拍打臉。
他指出,若真有其事,司機的反應應該較激動,例如“你為什麼拍我”。
而上訴人在事件中擦傷手指造成表面傷勢,辯方證人亦指司機曾襲擊向佑。
駱資深大狀指向佑患有睡眠窒息症,質疑監獄是否有相應醫療,法官下令控方先查詢懲教,再處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