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指數
分享

違反金融機構法令 農業銀行被罰款66萬

- 文 +
agro bank農業銀行

(吉隆坡1日訊)由於未遵守2002年發展金融機構法令,農業銀行(Agrobank)遭國家銀行開出66萬令吉的行政罰款。

國行今日發文告說,農業銀行於9月3日遭施以66萬令吉行政罰款,原因是該銀行沒遵守2002年發展金融機構法令第41(4)條文,與反洗錢、打擊恐怖主義融資和定向金融製裁(TFS)政策文件第27.4.1、27.4.2、28.3.1和28.3.2條文同讀。

國行說,根據相關政策,報告機構必須根據國內名單和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名單,對現有、潛在或新客戶進行製裁篩查,作為客戶盡職調查和持續盡職調查流程的一部分。

“在相關部門公布有關名單後,報告機構也必須立即篩查其客戶數據庫,確認有關姓名是否相符。”

國行在檢查中揪出違規行為,揭示了農業銀行內部政策和程序,以及在執行上出現紕漏,導致未能及時對其客戶和實際受益人進行製裁篩查。

“雖然沒有受製裁實體的加入和促成任何交易,但被揭發的紕漏將該銀行暴露在被濫用於恐怖主義融資和擴散融資的重大風險中。”

國行說,農業銀行隨後采取了補救措施,修改了內部政策及內部篩查係統,以確保及時進行製裁篩查。

文告指在決定施以行政罰款時,國行考量了有關加重和減輕因素,包括農業銀行內部政策和程序及係統存在紕漏,無法確保始終遵守法律法規、農業銀行目前的控制措施需要改進,才能達到行業標準,以及該銀行過去的合規記錄。

農業銀行已於9月13日支付了66萬令吉的行政罰款。

視頻推薦 :

相關新聞

罰款
農業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