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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將呈內閣 平台監管房東 短租限天數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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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將呈內閣 平台監管房東 短租限天數引爭議

報道:廖梅芳

(吉隆坡19日訊)用於監督和管製國內短租業的短租住宿(STRA)指南,已完成公眾谘詢,目前進入最後階段修飾,準備就緒後就會呈內閣尋求通過,然後派上用場。

《南洋商報》探悉,原本用來監管房東(業主)的指南,可能轉為由短租平台負責監管房東,確保指南事項獲得遵守。

馬來西亞生產力機構(MPC)負責協調16個政府部門和機構的指南草擬工作,該機構網站的公眾谘詢結論報告顯示,指南中“一年隻允許出租90至180天”的部分,是其中一個頻密被提起的關鍵項目。

報告內容顯示,相關利益者要求撤除一年隻允許出租90至180天的限製,指目前市場停滯進一步加劇單位供過於求,在長租難求下,產業業主隻好轉向短租。

相關利益者也建議不設定住宿天數,以便在短租營運成本或保養費用及短租收入之間取得平衡。

“世界各地,任意限製一年內出租的天數,既不必要也不利短租發展。

“一些國家以擁屋能力來設定有關的限製,這點跟我國並不貼切,因為我國房屋單位足夠。

“建議在短租平台下製定明確架構,以在房東和代理(管家)之間實施天數限製。”

國家生產力機構在公眾谘詢總結報告的引言中提到,住宿服務業者關注短租業對旅遊業運作帶來的格局變化,所以政府考慮通過製定短租指南,為整體旅遊業者提供公平的競爭平台。

公眾谘詢從去年10月9日開始至11月30日,相關利益者積極討論的項目為短租指南架構、短租指南標準、房東/代理許可證、短租平台許可證、天數(短租)、安全及稅務和費用。

不屬商業活動  不宜全年出租

針對建議廢除一年只能出租90至180天的限製,當局的回應是,此舉主要為了確保短租不會被視為是商業活動。

“而且法律也規定,住宅區不能進行商業活動,以及分區要求及遵守建築物地契的明文條件。

“因此,短租指南的精神是,允許短租在無需更改地契下在住宅區活動,不過必須遵守所允許的短租天數,從而區分商業活動性質,不是全年性質的短租。”

在執行方面,地方當局將監督房東和代理是否遵守短租天數,有權登門檢查及對違反者采取撤銷或不更新執照的行動,使到房東和代理不能夠列入短租平台,因為未獲得地方當局的執照。

當局指出,因此,短租平台可通過分享短租活動的房東和代理數據來協助地方當局或其他執行單位落實短租天數措施。

最快年杪出爐

馬來西亞生產力機構指出,因為冠病大流行影響短租指南的推出,最近一次跟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門、旅遊部和國際貿易及工業部代表的會議,各方同意為指南做最後定案。

該機構指出,這段期間也會進行跨部門和機構的交流。

“討論範圍包括保持原狀,由地方當局根據當地需要來推行短租指南、由房東本身來遵守指南,或者另一折衷方式,讓短租平台如愛彼迎等來管製房東。

“短租指南也許會在今年年杪或明年初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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