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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外商也应纳税 外籍雇员应缴逾2%公积金

(吉隆坡28日讯)马来西亚北方大学(UUM)加扎里沙菲政府战略研究博士生拿督莫哈末纳西尔指出,政府建议向外籍雇员征收2%雇员公积金缴款是合理之举,甚至可考虑进一步提高比率,以确保雇主更好地照顾员工福利。

他表示,这项政策不仅有助于外籍雇员、雇主与政府三方,也将促进国家经济发展。

“实际上,政府更应关注在马经商并获利的外国人群体,给予适当‘待遇’,鼓励他们依法纳税,进而增加资金流入,提升国民收入。”

他在《马来西亚前锋报》一篇题为《在大马赚取盈利的外国人,是否也应像大马人一样缴纳所得税、营业税及其他税款?》的文章中,提出上述观点。

莫哈末纳西尔也是公共工程部工程与技术卓越中心材料测量研究实验室负责人。他直言,政府似乎忽略了上述更广泛的纳税群体问题。

他指出,许多外国人在大马自由经商,创造大量财富,却导致国家资金大量外流。

“值得反思的是,当大马人在印尼、泰国、缅甸、中国等国经营企业时,是否也能享有如同外国人在大马般的便利与宽待?”

他举例,我国官联企业在印尼开设油棕种植园时,须严格遵守当地税收规定及其他条件,还需满足地方民众如捐款、定期资助地方议会等额外要求。

“因为当地人普遍认为,外国企业来此是为了牟取利润或开采资源,因此理应对当地社区作出回馈。”

他说,在此背景下,政府提出向外籍雇员征收2%公积金,实际上是为了让国家能从中受益,与在马获利者形成更公平的关系。

“根据估算,2%公积金缴款每年可为国家带来约70亿令吉收入,仅涵盖专业、熟练、半熟练及劳工领域。”

莫哈末纳西尔建议,政府应设立针对外商的专门税制,如外商营业税与所得税,以创造可观财政收入,并为本地创业者营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

他指出,在马经营的外国商人遍及餐饮、地毯、外汇、农业、建筑、制造、零售等领域,每年带走约340亿令吉资金,却未被纳入公积金缴纳范畴。

“这些外国商人是否也像大马人一样缴纳所得税、营业税及其他税款?这值得关注。”

他强调,这批外国商人形成了一个被忽视的“灰色群体”。若政府能正视并制定相关税制,将为国家带来丰厚收入。

他指出,本地商家及民众常抱怨外国商人抢占市场,政府应公平对待,推动在马获利的外国人依法纳税,以减少资金外流,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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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局称6.6万电商 没遵守预计分期缴税

(布城4日讯)内陆税收局已鉴定电商平台中有6万6000个商户,没有遵守1967年税收法令下规定的预计分期缴税。

该局今日发文告说,随着电子发票在去年8月1日落实后,该局从中取得经营电商生意的个人与企业资料后作出鉴定。

“审核发现,这些商户没有税收申报表格的提呈记录。但这6万6000个商户已发出400万张电子发票。”

有鉴于此,该局呼吁上述商家不时整理其税务记录,并确保全面遵守规定,以免受到采取任何的对付行动。

“随着电子发票的落实,内陆税收局积极监督已在 MyInvois系统中验证的纳税人数据,以确保符合自愿且持续的遵守纳税,同时符合国家税收制度的公平原则。”

文告指出,截至本月3日,税收局已累计发出约1亿9600万张电子发票,涵盖第一、第二阶段的纳税人,以及自愿参与的第三阶段纳税人。

“这显示纳税人在遵守电子发票方面的接受度非常良好。

“税收局也想说明,第一阶段纳税人的宽限期已于2025年1月31日结束,他们必须从2025年2月1日起,严格按照电子发票指南全面推行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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