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避免一人落跑 立遗嘱应委2执行人

众嘉宾在2024年遗产规划论坛上分享财富传承。左起为丘淑霖、李美倩、叶宜香、叶欣向及Andy Low。
(吉隆坡8日讯)专家建议有小孩的父母在立遗嘱时,应该委任两名执行人,以避免单一执行人可能在协助领遗产后“跑路”的情况。
FINEX & CO合伙人兼首席法律顾问李美倩说,家长选择遗嘱执行人时胥视孩子的年龄:“如果孩子已经长大,可让他自己做执行人。”
她在2024年遗产规划论坛上这么说。论坛主题为“马来西亚财富传承:挑战、策略、趋势”。
李美倩建议有小孩的父母应该委任两名执行人,以便可相互制衡。
她提及,执行人需要跑动,如要到内陆税收局、律师事务所等处理事务,因此也应该从遗嘱里拨一些钱作为其酬劳。
针对立遗嘱的重要性,她举例道:“虽然有分配法令,但如果一间屋子要分给5至6个人,这是很麻烦的……另外,在某种情况下,如果(已离世)父母户头内的钱是某孩子给的,那是否要分配给兄弟姐妹?因此,做遗嘱是很重要的。”
老板须先还清所得税
YYC超越集团总执行长拿汀叶欣向提醒,根据大马法律,一名老板即使去世了,其所得税还是得还清,之后才能让受益人分遗产,因此老板们需妥善处理所得税,否则其下一代还是要还。
“很多公司老板没有立遗嘱,在发生事情时会很麻烦……公司老板在传承、股权方面应该要妥善处理,包括公司的股权、所得税等,尽早规划才不会浪费多年的心血。”
她提及,政府一直在探讨实施遗产税,但她不太认同这么做,因为这等同再向下一代课税。
国人立遗嘱比例偏低
公共信托有限公司集团总商务长叶宜香说,当局正在通过电子化和数字化的方式改善国家遗嘱管理系统,以便可以追踪逝世大马人的遗产。
他说,目前有150万个遗嘱的登记,其中113万个案在公共信托有限公司中有记录。
“这数目对比人口来说还是很少的,虽然如今遗嘱已不是禁忌,是财务管理生态系统的一部分,但渗透率仍非常低。”
他指该公司面对的挑战是在1年里要处理1万2000至1万5000个案件,其中涉及争产。
公共信托有限公司为财长机构旗下公司,负责管理遗嘱和公共信托。它也是执行方,可以代表执行遗嘱。
应设信托管理遗产
刘法律事务处创办人拿督Andy Low建议老板们用信托来管理遗产,以租金来付给后代,以避免房产被继承人卖掉。
他说,遗嘱管理有分公共和私人管理者,有需要者可交由公共信托有限公司处理。
“如果继承人有争吵,就必须委任律师去执行遗嘱,妥善规划能减少在继承遗产过程上的麻烦。”
主持人为爱FM(AiFM)电台主播丘淑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