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姑阿兹在面簿关于“二等公民”的贴文。
民主行动党前副主席、曾活跃于非政府组织的东姑阿兹,或许对马来同胞在马来西亚的地位受到威胁、经常在面簿上贴文对本身的民族“恨铁不成钢”扼腕之外,对火箭也常有批评。
他最近在面簿贴文,丢出这几句话:“二等公民?拥有宪法下赋予的权利,法律下受到同等的保护:投票权、土地及产业拥有权、信奉宗教、保存种族身分和姓氏。二等公民?”
李光耀两个诅咒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是李光耀送给马来西亚的其中一个“诅咒”,另外一个就是“二等公民”了。
“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与“二等公民”是政治口号,目的是要怂恿群众,与现实情况还有一段长距离;但其对大马华人精神心理的影响却非常深刻,将这两个口号的明显矛盾内化为统一的体系。
不管是“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还是“二等公民”,最大的功能是作为政治口号。林吉祥等火箭领袖继承使用,也应如是观。所以,火箭多年来不断直接重复这两个口号,间接通过其他方式“论述”。很多时候,即使没有直接使用“二等公民”的字眼,却有表达同样讯息的行为动作。
二等公民可以试图通过参与政治主流而不是革命,“实现”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成为“一等公民”?能够参与政治的人,一边喊向华人煽动“二等公民”,实质上行使的是如假包换的公民权利——哪有什么一等、二等、三等公民?
实际上,那些因为觉得在土生土长的国家受到压迫而离开马来西亚的人,在新立足点绝大多数都不在政治上活跃——不只是直接参与政治,还参与能影响政府政策的活动,如非政府组织活动。
不要告诉我这些国家没有像马来西亚或比马来西亚更加严重的问题。但是,如果外国政治如美国、英国、澳洲等国偶尔出现“来自马来西亚”的例子,你就可以看到一些华裔同胞心里会高喊“幸好离开得早”。
非马来人,特别是华人,常觉得作为一个族群受到非第一等的对待——因为与土著的差别待遇。但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实是:即使在宪法上有这样那样的规定,在实践中不是所有华人、马来人及印度人等都是平等或不平等的。
“一等”“二等”会变动
你看,不把自己当华人的林冠英还当过财政部长,许多马来人或其他土著从政者,都没有这样的机会和待遇。如果华人是“二等公民”,那林冠英衮衮诸公就不等于“一等公民”了吗?
或许,“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在那一刻就实现了!
东姑阿兹的短短几句话,是在“马来人大团结”的前提下提出的。可以预料的,一些非马来人对“马来人大团结”非常敏感,对东姑阿兹的言论很不爽快。
但我认为他的观点没有错。单单承认这一点,我估计自己会被一些认为自己是“二等公民”的人咒骂。
李光耀的诅咒,威力强大,你我不得不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