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被扭曲的正义/章龙炎

民主行动党的潘俭伟和杨美盈5年前被马华前副总会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起诉诽谤。莎阿南高庭前些时候宣判周美芬胜诉,并下令潘杨两人赔偿35万令吉赔偿金和5万令吉的堂费。

他们认为有关马华在2007年转让一片州政府土地的事,关系到公众利益,是任何当选的人民代议士都有义务回答的重要治理问题,因此会提出上诉。

在上诉在进行期间,潘俭伟在脸书上发起“维护正义,一人十元;声援俭伟,支持美盈”向公众筹款,以支付赔偿金和堂费。

潘杨两人以“公众利益”辩护,法官拿督罗斯兰也认同,但是他确信周美芬已经成功以潘杨两人的言论受质疑,而他们两人从来就没有向有关当局或者文件求证周美芬是否为县土地委员会成员(也就是涉及割让土地)。

法官认为,两人指控周美芬滥用权力和涉及利益冲突,授权土地交易、缺乏职业操守及从事不诚实的活动,导致她受到任何正常人的憎恨、嘲讽或者蔑视。

周美芬当时也是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杨两人的言论表明周美芬滥用职权并影响土地委员会购买有关地段似乎是不确实的。

不得不说的,我绝对不会质疑那些以钞票“声援”和支持潘杨两人的权利,正如我不会质疑人家施舍乞丐的权利。

相反的,我相信进入白沙罗行动党银行户头的额外款项很快就会超过40万令吉(我希望我是错的)。

我感兴趣的是:这样的现象反映了什么?

首先,以诽谤“捍卫”公众利益是值得鼓励,以事实为根据捍卫公众利益不值得鼓励。

其二,法庭的判决起诉人胜诉不够正义,“一人十元”捐助在民事诽谤败诉的人才是正义。

其三,会捐款的人士肯定大多数是华裔同胞。这证明华人除了有钱,还有扭曲的“正义感”,把捐钱给当作是做善事,以为是为自己积功德。

其四,基于第三,可以肯定大多数捐款人士受华文教育,“声援”和支持潘杨,比实践华人优良传统价值观,如礼义廉耻等更加重要。 

其五,可能我,还有跟我的看法大致一样的人士的错,井底之蛙,没有跟进最新的“道德指数”,被扭曲的正义为衡量道德的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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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华人和火箭的“小共业”/章龙炎

对民主行动党过去数次支持伊斯兰党,还高唱“月亮代表我的心“、“不偷不抢不怕回教刑事法”,现在为何大力抨击伊斯兰党,行动党支持者的其中一个标准答案是:以前是因为聂阿兹领导伊党,现在是极端的丹斯里哈迪阿旺领导,情况不一样。

2018年全国大选前,行动党以敦马哈迪医生“已经改过自新”,“让马哈迪有将功赎罪的机会”为卖点,全力促销马哈迪,最终让马哈迪第二次任相。

现在的“团结政府”,行动党与国阵特别是巫统成为执政盟友,行动党说这是“为大局着想”。

为利益勾三搭四

我走群众路线,用群众语言:行动党为了生存和追逐权力,个别领袖为了个人利益,勾三搭四,为此行为辩护而颠倒是非的说辞。

不过,这还是次要问题。关键是党员和支持者对这种行为的容忍有无底线,也就是党员和支持者有没有发挥监督制衡政党的作用,对党领袖违反政党的斗争及其执政后的政策的行为发声。这是民主要成熟发展的要素,是一政党“永续经营”的康庄大道,更是党员和支持者高素质的表现。

可惜呀,我看到很多行动党党员与支持者,并不这么想。他们对行动党的不信守承诺,对行动党某些领袖颠倒是非的容忍,个个都有能撑船的宰相肚!

以前行动党上上下下说“月亮代表我的心”,是个事实;说行动党当时是因为聂阿兹领导伊党才与伊党合作是个试图否认此事实的借口。他们当时应该唱“聂阿兹代表我的心”。

聂阿兹已经不在人世,行动党看来也没有白纸黑字证明“聂阿兹代表我的心”——我的意思是常人理解的“白纸黑字”,不是行动党的政治术语。

即使聂阿兹像行动党领导所言的开明,但聂阿兹不会因此给行动党面子自个儿决定放弃伊党的斗争理念(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回教国的最终目标)是可预见的。

为了迎战2018年全国大选,马哈迪亲近希盟,借希盟的力量(华人选民的力量是重中之重),不过是为了权力,路人皆知。

只是许多华裔聪明过度,不管怎么样都想方设法说服自己,马哈迪是救国而来,行动党是有能力“骑马”的。事实证明,聪明过度与天真只有一线之差。

对这,许多华裔同胞不改其乐,再接再厉。为了让安华圆首相梦,行动党某些领袖可以入阁,此前被骂得不堪的“印尼仔”扎希,变得和蔼可亲。巫统是个种族主义政党,其领袖是“盗贼”是否是事实,还要看行动党孝子孝女贤孙怎么想怎么说。

观察了好多年,我只能说他们的想法说辞,是为了说服自己,仿佛他们前世欠了行动党,今世是来还债的,“小共业”呀!

华人诉求变无求

行动党已经是华人的政治主流,陆兆福是大马华人的最高政治领袖,但是我看到以前的华人诉求现在变成无求。或许,这是行动党版的“人到无求品自高”。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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