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新山掴人事件的法治思考/南洋社论

3月16日,在柔佛新山淡杯一家便利店内,一名华裔青年因在斋戒月期间进食而遭他人掌掴。此事迅速引发社会关注,暴露了马来西亚多元社会中的宗教敏感问题,也考验着国家法治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警方迅速介入,涉案者已被提控,案件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蓄意伤人罪)处理,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宪法第5条保障公民人身自由与安全,第8条强调法律面前的平等权利。斋戒月期间,回教徒需持斋,但宪法第11条同时保障非回教徒实践自身宗教或生活习惯的自由。因此,以宗教之名实施暴力,实则违反宪法精神。

应立法防宗教越界

该事件不仅是单纯的治安案件,更反映部分群体试图以宗教名义干涉他人行为的“道德警察”思维。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个人自由,还可能激化族群矛盾。

国家团结部长拿督艾伦达干谴责施暴者的“挑衅行为”,警方也迅速采取行动,表明政府对宗教越界行为的零容忍。然而,仅靠个案处理无法根除问题,政府应通过立法完善相关制度。例如,可修订《刑事法典》增设“宗教骚扰”罪名,或推动《国家和谐法案》,明确公共场所宗教行为的界限,防止未来类似事件发生。

此次事件引发的强烈舆论反应,反映了公众对“宗教权利扩张侵蚀世俗空间”的担忧。要巩固社会共存的基石,政府需在制度上推进包容性措施:

(一)明确公共场所规则

政府可联合宗教局、地方政府及公民团体制定全国性指南,厘清宗教与世俗公共空间的权责边界。例如,购物中心、公园等公共场所应保持宗教中立,避免宗教干涉个人行为。

(二)加强多元共处教育

教育部应将“宗教宽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通过历史案例与跨宗教对话,让年轻人理解尊重他人信仰与维护自身权利并不冲突。同时,国家团结部可推动“昌明邻里计划”,鼓励社区跨族群互动,减少误解。

避免舆论撕裂社会

(三)建立冲突调解机制

此次事件中,社交媒体放大对立情绪,使族群标签化问题加剧。政府可设立“社会和谐委员会”,由宗教领袖、社区代表和法律专家组成,在类似事件发生时迅速介入,避免舆论进一步撕裂社会。

我们认为,新山掴人事件警示我们,若法律缺位、教育不足、制度疲软,宗教与文化差异可能成为社会裂痕。但若能坚守法治原则、完善包容政策,多元性反而能成为国家进步的动力。

“昌明大马”的核心不在于消除差异,而在于以制度化方式管理差异,使其成为社会对话与进步的基础。

此次事件展现了马来西亚社会自我修复的潜力,接下来,政府与全民的共同努力,将决定马来西亚能否真正成为多元共荣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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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斋戒月用餐遭掌掴】 案件6月11日再过堂

(新山29日讯)华裔男子用餐遭吆喝与掌掴案,推事莎薇妮择定6月11日再次过堂,以便提呈相关文件。

现年65岁的被告阿都拉查今日在家人的陪同下,在新山第二推事庭出庭面控。

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今年3月16日下午3时45分,在淡杯安莎娜广场内的一家便利店蓄意致伤一名21岁的男子以利亚林兆忠(译音),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被告将面临最高一年的监禁及不超过2000令吉的罚款。

被告于3月19日首次面控,并在认罪后对其被指“受害者脸部被打肿”的案情内容提出异议,导致法庭无法接受其附带条件的认罪。

原定于4月9日进行的过堂,因主控官临时接到总检察署的指示,需将案件报告重新整理,应主控官的要求,法庭遂将此案裁定为释放但不代表无罪(DNAA)。

总检察署随后发文告澄清,上午的庭审过程出现技术问题,但已获解决。被告于同日下午被重新提控。当天阿都拉查否认有罪,并获准以2000令吉的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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