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吉
(吉隆坡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得特赦局减刑,刑期从12年减至6年,最快可在2028年8月23日出狱。
该局也减少纳吉达2亿1000万令吉的罚款,至5000万令吉。
特赦局发文告说,若纳吉无法缴纳罚款,则会增加1年的刑期,其出狱日子会变成2029年8月23日。
特赦局是于1月29日开会,其中一项议程是商讨纳吉的刑期事宜,并作出上述决定。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现为上诉庭法官)于2020年7月28日,宣判纳吉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中的滥权、洗钱和刑事罪名成立,需入狱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纳吉随后在上诉庭和联邦法院的上诉都遭驳回。法院也在2023年3月23日,驳回他寻求检讨法院判决的申请。
纳吉担任首相职长达9年直到2018年5月。他是我国第一位被判刑的首相,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
纳吉SRC案演进表
2018年
7月4日-纳吉在地庭被控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
8月8日-在高庭面对3项洗黑钱控状。
2019年
2月3日-纳吉对3项洗黑钱控状否认有罪。
4月3日-高庭正式开审,经90天控辩阶段审讯。
8月27日-控方完成传召57名证人后结案。
11月11日-吉隆坡高庭裁定纳吉表罪成立,成为我国史上首位因表罪成立而需出庭自辩的前首相。
12月3日-案件进入自辩阶段,纳吉在证人栏宣誓自辩,并接受检察官盘问。
2020年
3月11日-纳吉完成自辩阶段。
6月1日-进入口头结案陈词。
6月5日-控辩双方完成口头结案陈词。
7月28日-高庭宣判纳吉罪名成立,需入狱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10月19日-纳吉提出上诉,上诉案定在2021年4月5日审理。
2021年
4月5日-SRC案上诉开审。
11月23日-上诉庭拟定作出裁决的日期,纳吉申请延期被驳回。
12月1日-向上诉庭申请提呈和纳入新证据。
12月7日-上诉庭驳回上诉申请。
12月8日-上诉庭维持判决,纳吉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获暂缓监禁及罚款。
2022年
5月9日-联邦法院择定8月15日审理最终上诉案,聆审日为期10天。
7月21日-高庭驳回英国女王律师莱德劳要求加入纳吉代表律师团的申请。
7月25日-纳吉突撤换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依及团队,改由郑宝德及再益依布拉欣事务所为其辩护。
7月29日-新律师团队以需要更多时间为案件做准备为由,要求推迟聆讯,但联邦法院仍决定如期审理最终上诉案。
8月15日-郑宝德提交提供新证据申请。但联邦法院在隔天驳回纳入新证据的提议及将案件展延3至4个月的要求。
8月19日-纳吉解雇部分法律团队,沙菲依再次成为首席代表律师。
8月23日-联邦法院驳回纳吉的终极上诉,纳吉入狱服刑。
9月2日-纳吉申请特赦。
9月6日-纳吉申请检讨联邦法院判决。
2023年
3月23日-寻求检讨法院判决申请被驳回。
3月31日-在联邦法院上诉最终阶段上诉失败,纳吉继续在加影监狱服刑。
12月1日-鉴于3项控状毫无进展,律师向高庭申请宣判纳吉“释放但不代表无罪”(DNAA)。
2024年
1月19日-高庭择定3月12日进行案件管理,从9月17日起为期5天,审理另3项洗黑钱案控状。若届时还不能对纳吉的陈情下决定,法官允许纳吉申请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