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牙控訴陳建州性侵未遂,陳建州撤銷民事告訴改提刑事,律師預言結果。
(台北25日訊)藝人陳建州(黑人)遭到前黑澀會美眉周宜霈(大牙)指控性侵未遂,陳建州隨即提起民事告訴。
事發近1個月,陳建州決定對大牙撤告民事,不過卻提起刑事告訴。對此,先前指出黑範“民事起訴狀”有許多錯誤的“黑心律師”楊律師指出,雖然陳建州換了律師但“民事撤回起訴狀”又出現許多錯誤,預言接下來的刑事“大牙連勝”。
大牙日前控訴遭陳建州性侵未遂,陳建州、範瑋琪夫妻對大牙提告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公開道歉,沒想到大牙24日在臉書貼出收到陳建州撤告民事的公文,原本外界以為是默認罪行,沒想到陳建州是將律師換為擁有15年檢察署服務背景的新律師蘇誌倫,並改對大牙提出“刑事告訴”,目前台北地檢署分案由婦幼專組偵辦中。
楊律師在臉書指出,陳建州和範瑋琪6/28“民事起訴狀”及7/20“民事撤回起訴狀”的律師名字不同、分屬不同事務所,代表黑範不滿意而fire舊律師,但沒想到總共委任3位律師連寫2份訴狀都被他挑出一堆錯誤。
他表示書狀隻需要一個抬頭,左上角已經寫了大大的“民事撤回起訴狀”,建議刪除右上角小小的“民事撤回起訴狀”;另外依據《訴訟法》第262條隻有“原告”能“撤回”起訴,若是“聲請”,就代表需要法院同意,通常法院會用“裁定”來回答同不同意或準不準許,因此用“原告”的名義“撤回”起訴即可,不要用“聲請人”的名義向法院“聲請撤回”起訴。楊律師建議把“聲請人即原告”修改為“原告”。並建議把“為聲請撤回起訴事…”修改為“為撤回起訴事”。
此外,黑範起訴請求1000萬,依法要預繳10萬元裁判費,而《民事訴訟法》第83條規定撤回起訴後,得在3個月內聲請退還2/3裁判費,所以可以退66,666元。但這份書狀忘了聲請退費,這表示律師要再寫第二份書狀聲請退費,而且要再花時間再跑去法院送第二份書狀。楊律師指出,好的律師要幫客戶省錢,也要為自己省下寶貴的時間,更要節省紙張,我們隻有一個地球,建議在份書狀的第二段修改為:“二、爰依民事訴訟法第83條請求退還裁判費用之2/3,懇請以彙款方式辦理退費,原告並同意負擔彙費。彙款銀行、帳號、戶名如下:…”
最後針對陳建州提出刑事訴訟,先前就公開預言民事“大牙必勝”的楊律師也再次預言接下來的刑事結果將是“大牙連勝”。
新聞來源:三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