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市全民健身广场,即珠海撞人案的事发地点。
(美联社档案照)(珠海28日讯)中国广东省珠海市11月发生导致严重伤亡的越野车蓄意撞人事件,肇事者樊维秋27日一审被法院判处死刑。
据新华社报道,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进行了公开审理,对62岁被告樊维秋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他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樊维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满离婚财产分割结果,遂决意通过驾车冲撞人群方式发泄私愤。
法院认为,樊维秋的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当依法严惩。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相关证据,樊维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樊维秋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部分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等旁听了庭审和宣判。
事发在11月11日晚,樊维秋在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故意驾车冲撞正在锻炼的人群,造成35人死亡、43人受伤。他在案发前一周购买作案用的越野车,犯案前一天才提车。
习近平要求严惩
这是中国今年以来发生的群体伤亡事件中,死亡人数最多的一起。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随后指示,要求严惩凶手,并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风险源头防控,严防发生极端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