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余

不收钱是害人/周若鹏

【大智若愚】周若鹏

几年前导演张吉安和我说过一件事,话说某社团找他帮忙主持活动,他见事情有意义又是举手之劳,正要答应无偿出力,但转念又跟对方说:“我还是得象征性收费,不然就害了年轻同业啊!”

“怎么说呢?”

“如果这事传出去,有商家会趁机对新人说,连张吉安都不收钱了,你们新人还能怎么收取酬劳?”

破坏同业尊严

类似的事情最近就发生在我身边了。某个大机构要为其营利项目制作音乐,但居然好意思开口要求免费。为什么呢?因为不久前有个小有名气的家伙居然无偿包办。我不管他欠大机构什么人情,还是吃太饱撑,这么做确是在为祸市场,不止砸人饭碗,还破坏同业尊严——他以行动表示艺术工作不值一文。

许多团体无论营利与否,常常要求艺文工作者免费奉献,但也不能全怪这些团体无视艺文工作者生计,因为这种风气是或多或少是害群之马养成。这无关团体的预算多寡,因为如果他们确知需要付费,自会准备相应的预算。

不收钱成恶因

这不收钱的恶因,其恶果在冠病疫情间尤其伤人。我们已经没什么工开了,遇到工作机会时对方还“如常”要求免费,情何以堪?

名望越大、能力越高,越不应该免费做事。顾客无疑会十分感激,当下让你感受良好,但这代价是让还在奋斗路上的同行承担的。每次不收钱,就等同埋伏一颗绊脚石,暗算同行扑街。别以为别人扑街是别人的事,大家都十分清楚祸首姓名为何,因尝到甜头的商家团体会为你免费宣传。

无论如何,这是自由市场,有人吃饱了撑要免费工作,我们真无法阻止。我只能做好本分,张吉安收费,我也收费,无论高低,绝不无偿。我的魔术老师连慈善工作也坚持收费,收了再立刻尽数捐回。至于那些免费工作的大咖,当大家都知道他生产出来的作品价码为零时,自己又如何久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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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余

逝者已矣?有时追究是必要的/周若鹏

【大智若愚】周若鹏

日前我针对卢台长的文章引来一些异见,说逝者已矣,功过已无足轻重,应尊重逝者,无须继续批评。我颇不认同,有些人活着就不值得尊重了,怎么死了我就得尊重他呢?

若逝者无大功大过,走了也就算了,比如某人在世时和我结怨,这只是两人之间的纠葛,影响范围很小。逝者已矣是说来劝我一人的,因为若我放不下恩怨,徒苦了自己。但如果此人大奸大恶,应另当别论才是。

让后人吸取教训

举个极端例子,比如希特勒。一个杀害百万人的魔头,对世界的伤害并不会在他离世以后便结束。他的罪行必须一再谴责,说个千秋百代,好让后人吸取教训,往后一看到长这样的人就立刻把他拉下马,莫重蹈覆辙。如果一句逝者已矣带过,那么史书里只剩歌功颂德,后人如何从错误中汲取教训?

神棍骗百万人,敛不义之财,害病人延误就医,管他是生是死,就该把他的伎俩放在太阳下曝晒,剖析他如何误导受害者的思路和心态,以期未来不会再有人入坑。不能因为这人死了,那些罪孽就一笔勾销。为了“尊重”死者而避谈真相,是在隐瞒是非,危害世人,几似帮凶。

避免恶语 陈述事实

我知道他们的手段,也有能力解说,就有必要说出来。那些自己不愿公开发言谴责的人,至少也请莫阻断言路。作为写作人,我最起码能做到的只是尽量避免恶语,专注于陈述事实,但这绝对不是出于尊重死者之心 ,我打从心底蔑视骗子,我只是尊重我自己。

有时追究是必要的,然非出于愤恨,这些人本与我无怨,我并不是在鞭尸,我在意的是活着的人,希望鞭子霍霍的声响会把他们惊醒,然后再影响更多人,好让以后神棍无机可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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