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大抗疫

首加强针转为第3剂疫苗 青少年可打第4针

(吉隆坡3日讯)卫生部副部长拿督诺阿兹米医生指出,原本青少年接种的第一剂加强针已重新命名为第三剂冠病疫苗。

他说,青少年完成三剂冠病疫苗接种后,可以在3个月后接种第一剂加强针,并在4至6个月后接种第二剂加强针。 

惟,他解释,第二剂加强针只建议让有中等至严重免疫力低下的12岁至17岁青少年接种。 
  
“针对12至17岁有中度或重度免疫功能低下的青少年,他们的情况必须先获得卫生部或私人医生确认。“

他对《星报》指出,他们可以在完成两剂疫苗接种的8周个星期后接种第三剂疫苗。
  
较早前,诺阿兹米在国会下议院回答梳邦区国会议员黄基全的相关提问时说,这项举措于7月18日生效,并补充说,虽然接种加强针没有严重的副作用,但可能有轻微的副作用。
 
 “对于有中等至严重免疫力低下的5至12岁儿童,他们可以在完成两剂疫苗接种的8个星期后就进行第三剂疫苗接种。” 

他还建议前线人员和准备出国旅行的人接种加强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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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隆

控方未能“排除合理怀疑” 诊所医生无罪释放

(八打灵再也7日讯)一名诊所医生被控发布与传播和冠病疫苗不实内容视频而被控告,唯地庭基于控方未能“排除合理怀疑”,而宣判被告无罪释放。

被告是KL Sky Clinic诊所创办人罗兰维克多医生。

地庭法官阿莫阿末法德认为,控方在此案中,未能“排除合理怀疑”,因此判决罗兰维克多当庭释放。

他说,在仔细研究控辩双方的证据,而不认为罗兰维克多的言论有冒犯他人,因此认为控方未能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案件成立。

2021年7月5日,罗兰维克多被指控于2021年2月7日晚上10时30分,在脸书制作和散播污衊视频,意图冒犯他人。

他因此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年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控方代表是主控官赛夫丁副检察司,罗兰维克多代表律师则是拿督阿末再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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