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5日訊)業界人士認為,若美國落實其擬議中的太陽能產品進口反傾銷稅措施,我國的太陽能出口總值恐面臨多達4%的損失。
根據早前報道,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認為,因為4個來自東南亞國家(馬來西亞、泰國、柬埔寨和越南)進口大量且廉價的太陽能產品,導致美國本土太陽能製造商遭受實質性損害或威脅。
有關報道也指出,若該委員會的3名委員作出“讚成”裁決,美國商務部將發出指令,對來自上述四國的太陽能產品實施反傾銷與反補貼稅。
大華繼顯(UOB Kay Hian)財富顧問公司投資研究主任莫哈末西迪接受馬新社訪問時說,若有關關稅落實,大馬的出口收入恐損失以十億美元計。
他指出,2021年全球光伏(PV)產品的貿易額已超過400億美元(約1692億令吉)。
他表示,若依貿易彈性估算,美國市場需求下降30%,將導致大馬出口收益大幅下滑,嚴重衝擊本地太陽能產業。
為減輕衝擊,他建議大馬采取“地緣經濟對衝策略”,將出口市場多元化,拓展至歐洲、印度和拉丁美洲等地區。
該策略能幫助國家、企業和投資者應對因地緣政治及經濟不穩定所帶來的風險,特別是在全球貿易、供應鏈及資金流動方面。
他指出,過度依賴單一主力市場,尤其是那些傾向實施保護主義貿易政策的國家,將使大馬製造商處於不利地位。
“太陽能是支撐我國能源領域的重要工業,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接近20%,在當前高關稅環境下,大馬應更積極推動出口市場多元化,尋找更多出口新窗口,減少對美國的依賴。”

李主武
ITRAMAS公司董事經理李主武認為,雖然美國關稅上調將對公司帶來一定衝擊,但其在本地的再生能源(RE)項目所產生的營收,預計有助於部分抵銷影響。
他提到,若經濟出現放緩跡象,國家銀行或將調降利率。屆時,令吉兌美元走軟的可能性將增加,而該公司采購的技術組件多以美元計價,勢必承受一定的彙率成本壓力。
他強調,大馬在發展再生能源的過程中,不能長期依賴進口科技,而應著眼於提升本地價值鏈。
他也指出,建構電廠不能隻是仰賴外國組件,更重要的是培育自主供應體係,建立永續科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