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訊)首相納吉已向法庭申請準令,以在附加諭旨事件上對前任總檢察長(現任聯邦法院法官)丹斯裏阿末特裏魯丁采取藐視法庭程序。
納吉通過律師團於本月21日入稟準令申請。
律師團隊Messrs Shafee & Co 今日發文告說,阿末特裏魯丁在擔任總檢察長期間,未能披露前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簽發的王室附加諭旨,該諭旨被指跟允許納吉居家服刑有關。
文告說,納吉的長子拿督莫哈末尼查是從彭亨王宮王室辦公廳,獲取該份由第16任國家元首陛下發出誌期去年1月29日的附加諭旨。
文告說,彭亨王宮王室在已於1月4日的信函證實存在允許納吉居家服刑的附加諭旨。
“這份文件直接發給時任總檢察長阿末特裏魯丁供執行。所以,阿末特裏魯丁對附加諭旨是知情的。
“阿末特裏魯丁指示下屬誤導在審理啟動司法審核程序申請的高庭,並指附加諭旨之說,純屬猜測,而且是傳聞證據,即使阿末特裏魯丁知道這番言論不屬實。
“納吉指作為一名公職人員,前總檢察長有責任在法庭上講真話。”
上訴庭於今年1月6日,批準了納吉的上訴申請,發出準令給納吉啟動司法審核程序,及尋求法庭諭令政府或另外6方回應,以及確認有關的附加諭旨。
總檢察署不服上訴庭裁決,隨後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並於4月28日獲得準令。聯邦法院定於7月1日及2日開庭審理此案。
納吉於2022年8月23日,在聯邦法院駁回其針對挪用SRC國際私人有限公司4200萬令吉資金所涉濫權、刑事失信和洗黑錢罪成的上訴申請後,即日入獄服刑,刑罰為監禁12年和2億1000萬令吉罰款。
之後,聯邦直轄區特赦局於今年1月29日開會後,於2月2日發文告指納吉的刑期減半至6年,罰款也減至5000萬令吉。
總檢署:納吉違庭令
針對此事,總檢察署今日指出,前首相拿督斯裏納吉對前任總檢察長丹斯裏阿末特裏魯丁展開藐視法庭的行動,其實涉及還有待聯邦法院審理的問題,而且在高庭已諭令暫緩所有訴訟程序下,納吉已違反法庭的庭令。
總檢察署因此將毫不遲疑的要求法庭,以濫用法院程序為由,撤銷納吉的準令申請。
總檢察署是針對指納吉已在本月21日入稟準令申請,以對阿末特裏魯丁展開藐視法庭行動的報道,發文告作出上述回應。
納吉的律師團隊Messrs Shafee & Co今日發文告指納吉已向法庭申請準令,以在附加諭旨事件上對阿末特裏魯丁采取動藐視法庭程序。阿末特裏魯丁目前是聯邦法院法官。
總檢察署也說,阿末特裏魯丁出任總檢察長時,已履行了符合該職位的憲法職能的職責。
“有關指控他誤導法庭的說法是毫無根據的,而國內最高的法庭還在審理有關的問題。在上訴未有結果前就啟動藐視法庭程序,是不當、為時過早產及有偏見的。
“總檢察長署促各方允許聯邦法院在沒有壓力、猜測或外來行動,以致幹擾正義的運行下,對法律和事實問題審查和作出決定。正義必須在法律框架內受到維護,而不是通過公開聲明或中間禁止令。”
總檢察署在文告中指出,納吉在準令申請中所提出的議題,將由聯邦法院在今年7月1日和2日開庭審理。
文告說,高庭是在今年4月28日暫緩所有的審訊,直到聯邦法院審結上訴。
“高庭也在今年5月22日,書面確認所有被暫緩的審訊包括跟本案有關的現有一切的訴訟程序,包括藐視法庭的程序。
“任何在暫緩期間開始或繼續當前藐視法庭訴訟的嚐試,已違反法院命令,影響司法公正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