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旺朱乃迪
(八打靈再也30日訊)掌管國會及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斯裏旺朱乃迪博士說,政府願意考慮擬定一項允許選民罷免未履行職責及有問題的人民代議士的法律。
《馬來西亞前鋒》報道,旺朱乃迪指人民可通過有關法律向政府請願,通過選舉再投選出新的人民代議士。他指這並非新鮮事,因為英國和紐西蘭等幾個國家已落實類似法律。
他認為,我國也可考慮在憲報頒布相關的法律。
旺朱乃迪提到,當選的國會議員若違反聯邦憲法,就等同於背叛人民的委托。他指在特定選區再次舉行選舉,開銷並非關鍵課題,更重要的是需捍衛國家民主。
不過,旺朱乃迪指當局目前仍未敲定是否落實罷免選舉。
“我們確實曾就此事與國會議員討論並舉行彙報會,允許各選區的選民評估各自選區的國會議員。若國會議員有問題,不履行他們的職務,他們(選民)可以請願罷免選舉。
“但我們還沒做決定……若有必要以及有許多人要求這麼做,那麼我們就會這麼做。
“隻不過要罷免選舉得有一項法令,不是通過修正1957年選舉委員會法令,而是作為一項國會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