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納吉(左)
(吉隆坡23日訊)總檢察署今日指出,前首相拿督斯裏納吉對前任總檢察長丹斯裏阿末特裏魯丁展開藐視法庭的行動,其實涉及還有待聯邦法院審理的問題,而且在高庭已諭令暫緩所有訴訟程序下,納吉已違反法庭的庭令。
總檢察署因此將毫不遲疑的要求法庭,以濫用法院程序為由,撤銷納吉的準令申請。
總檢察署是針對指納吉已在本月21日入稟準令申請,以對阿末特裏魯丁展開藐視法庭行動的報道,發文告作出上述回應。
納吉的律師團隊Messrs Shafee & Co今日發文告指納吉已向法庭申請準令,以在附加諭旨事件上對阿末特裏魯丁采取動藐視法庭程序。阿末特裏魯丁目前是聯邦法院法官。
總檢察署也說,阿末特裏魯丁出任總檢察長時,已履行了符合該職位的憲法職能的職責。
“有關指控他誤導法庭的說法是毫無根據的,而國內最高的法庭還在審理有關的問題。在上訴未有結果前就啟動藐視法庭程序,是不當、為時過早產及有偏見的。
“總檢察長署促各方允許聯邦法院在沒有壓力、猜測或外來行動,以致幹擾正義的運行下,對法律和事實問題進行審查和作出決定。正義必須在法律框架內受到維護,而不是通過公開聲明或中間禁止令。”
總檢察署在文告中指出,納吉在準令申請中所提出的議題,將由聯邦法院在今年7月1日和2日開庭審理。
文告說,高庭是在今年4月28日暫緩所有的審訊,直到聯邦法院審結上訴。
文告說,高庭也在今年5月22日,書面確認所有被暫緩的審訊包括跟本案有關的現有一切的訴訟程序,包括藐視法庭的程序。
“所以,任何在暫緩期間開始或繼續當前藐視法庭訴訟的嚐試,已違反法院命令,影響司法公正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