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拉馬沙米
(檳城13日訊)據律師透露,檳州前第二副首長拉馬沙米將於明日被控濫用職權罪。
其律師山舍爾指出,拉馬沙米將被大馬反貪汙委員會帶到北海的會議法庭,根據根據2009年反貪汙委員會法第23(1)條文接受指控。
該條文涵蓋濫用職權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的公職人員。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並處以至少賄賂金額5倍或1萬令吉的罰款,以較高者為準。
山舍爾補充說,反貪會尚未披露指控的細節。
然而,去年12月,反貪會一位高級消息人士向“自由今日大馬”透露,拉馬沙米正因涉嫌其所監管的因涉嫌5年前檳州興都慈善基金會(PHEB)采購大寶森節金神輦的貪腐行為而被調查。
拉馬沙米否認了這些指控,並表示在他任職期間,檳州興都慈善基金會的財務狀況已接受審計和批準。
“我們敦促所有人允許法律程序繼續進行,避免猜測。”
此前,有人投訴檳州興都慈善基金會支付了過高的價格,但工程質量卻不達標,隨後對“該基金會於2019年采購的金神輦,並非如聲稱的純金”一事,展開了調查。
拉馬沙米曾於2010年至2023年擔任檳州興都慈善基金會主席,他堅稱神輦始終並非純金,而是鍍金。他還表示,這筆交易經過了公開招標、董事會批準和總審計司的監督。
“指控它是用劣質材料製作具誤導性,它是鍍金的,自然涉及使用其他金屬。”
拉馬沙米稱此案為政治迫害,並聲稱批評他的人試圖玷汙他的名聲。
“如果我的賬戶有資金流向,就拿出證據來。”
去年8月,據馬新社報道稱,檳州興都慈善基金會主席兼日落洞國會議員雷爾已向反貪會提交了該會內部法務審計的結果。雷爾聲稱審計發現了一些可疑之處,但沒有詳細說明。
去年12月4日,拉馬沙米被禁止出境。他後來在反貪會辦公室發表了一份聲明。
反貪汙委員會首席專員丹斯裏阿占巴基去年證實了這項調查,但拒絕進一步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