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慕尤丁
(馬新社)(吉隆坡13日訊)前首相丹斯裏慕尤丁要求將涉及1948年煽動法令的法律問題,提交聯邦法院裁決的申請,將由另一名法官審理。
高庭法官拿督阿茲哈批準慕尤丁代表律師阿米爾韓沙提出的申請,該法律問題將由4號刑事高庭的法官拿督莫哈末賈米爾審理。
較早前,阿米爾說,這項法律問題源自於其當事人所面對的煽動案件。
“煽動案屬主要案件,審訊已安排在刑事高庭4進行,案件相關文件已提交法庭。
“我們已就煽動案相關法律問題提出申請,並在法官(阿茲哈)面前登記。因此,我們請求將此申請交由法官莫哈末賈米爾審理,因為主要案件正由他審理。”
副檢察司阿都馬力阿育不反對此事。
在今年4月4日,慕尤丁入稟法庭,申請將1948年煽動法令法律問題提呈聯邦法院,以挑戰該法令部分條文的合法性。
現年77歲的慕尤丁被控在2024年8月14日晚上10時30分至11時50分,在霹靂州能吉裏州議席補選競選期間,於柏拉蘇墾殖區Semai Bakti禮堂發表煽動言論。
他聲稱在第15屆全國大選後,雖然222名國會議員中獲得115人支持,卻未獲國家元首召見宣誓就任首相。
他被控抵觸1948年煽動法令第4(1)(b)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4(1)條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過5000令吉罰款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