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賽弗丁
(布城16日訊)內政部今日宣布延長外來移民遣返計劃2.0(Program Repatriasi Migrant 2.0),從今年5月19日開始至2026年4月30日,期間接受3類違規移民繳交罰款後被遣送回國。
這項供西馬和聯邦直轄區納閩的計劃下,違規的移民將不會被提控,反之隻需繳交罰款,以及支付發出特別準證的20令吉收費。
3類免受法律對付的非法外來移民為未持證件入境、逾期居留和濫用準證。三類的罰款分別500令吉、500令吉和300令吉。
內政部長拿督斯裏賽弗丁今日出席馬來西亞移民局2024年卓越服務獎頒獎儀式後,在記者會上作此宣布。
他說,外來移民的18歲以下兒童,無論是逾期逗留或無證入境大馬免罰款,但兒童的監護人需支付特別準證的費用。
他說,遣返計劃不接受此前已登記但沒回國的非法移民、被移民局列入黑名單遭有關當局追查的人士。
他說,至於法律狀況特別者,例如與逾期逗留的我國公民配偶,則需前往移民局的簽證、通行證和許可證部門進行協調。
他指出,參與遣返的移民需持有14天有效期的機票或船票。
他促各方,包括外來移民代理、雇主和外來移民社群廣傳外來移民遣返計劃2.0,及盡早參與遣返回國計劃,避免在最後一刻蜂擁而上。
焦點區展開大規模執法行動
賽弗丁說,今年是“執法年”,內政部已指示移民局加強,以及在焦點區展開大規模執法行動。
他警示,還在雇傭或庇護非法外籍員工的雇主,將面對嚴厲的法律行動。所雇傭的每名非法外勞,雇主可罰款最高5萬令吉、監禁最長5年,也可鞭笞6下。
他指出,截至今年5月13日,移民局已展開5001次執法行動,搜查了6萬6590人,並逮捕3萬4287名非法外勞和669名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