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拿汀斯裏林芫
(吉隆坡19日訊)高庭今天批準拿汀斯裏林芫提出的司法審核申請,以挑戰反貪汙委員會及移民局去年對她實施的逮捕令和出境限製。
法官拿督阿瑪吉星認為,該案件存在可審理的課題,進而作出上述決定,並擇定6月3日進行案件管理。
在今天的審訊,林芫的代表律師是拿督馬烈,高級聯邦律師莫哈末法依沙則代表兩名答辯人。
現年42歲的林芫在4月7日入稟司法審核的申請,並把反貪會和移民局列為第一和第二答辯人。
自2008年定居在新加坡的林芫在申請中,尋求立即撤銷新山推事庭在2024年12月2日對她發出的逮捕令。
育有3名孩子的林芫也尋求法庭宣判第一答辯人(反貪會),無權直接或間接禁止任何人離開馬來西亞,除非按照2009年反貪會法令和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所闡明的方式行事。
她也要求法庭諭令反貪會立即把手機歸還給她,及對第二答辯人(移民局)發出強製令以允許她出境大馬,並尋求新幣2萬401元41仙和7萬令吉賠償,以及堂費。
她在其支持宣誓書中聲稱,反貪會無權指示移民執法當局自去年10月起至今限製她離境,並指對她實施的逮捕、延扣和限製出境,旨在向她施壓。
現林芫於4月9日搭乘電召車,前往布城反貪會總部途中失蹤,警方在當天下午3時02分接到其失蹤投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