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訊)自4月1日雪州梳邦再也布特拉高原發生天然氣輸送管爆炸事件以來,災區重建與賠償進展依舊緩慢,災民處境艱難。
這場爆炸造成超過227間房屋和365輛車輛受損,其中87間住宅被判定為全毀。受害者目前正踏上一段複雜、漫長的災後複原與索償旅程。
法律保險體係存缺陷
多名專家受訪時指出,此次事件暴露出我國在保險保障製度、公眾財產風險意識、地下公共設施繪圖與城市規劃等方面的漏洞,同時凸顯天然氣基礎設施管理、土壤移動及汙染物監測的急迫性。
泰萊大學法政學院高級講師威爾森博士指出,此事件凸顯我國法律與保險體係在災後救助方面的結構性缺陷。盡管多數人以為火險保單能涵蓋爆炸事故,但實際上,隻有事前投保足額火險的屋主才能獲得賠償。
他在接受馬新社專訪時說,雖然銀行貸款的房產通常強製購買火險,但已還清貸款的舊屋主往往沒有續保,或保額嚴重不足,導致無法獲賠。此外,即使已投保,一般火險也僅涵蓋建築結構,移動財物如筆電、手機及紀念品並不在保障範圍內。
“車輛方面,許多車主僅投保第三方責任險,尤其是舊車、摩托車和商用車輛,因此也無法就爆炸造成的損毀申請賠償。”
他指出,事故影響了約200家食品製造與金屬加工廠的運作,屬“純經濟損失”(即非直接財物損害的財務損失),但現有法律對此不提供賠償機製,反映出我國法製在應對現代工業區相互依存方面存在明顯空白。
他補充,根據多項法律,包括1997年天然氣供應條例與1993年天然氣供應法令,持牌天然氣運輸商有責任確保管道安全。目前事故責任仍待調查結果厘清,尚無法確認管道運營方是否疏忽。
他說,即使日後證實存在過失,也未必能確保對方具備足夠財力或保險能力來賠償所有受害者。
因此,他呼籲政府推動高風險行業強製投保責任險,並加強基礎設施周邊開發工程的監管與問責機製。
氣候政策專家德斯拉博士指出,布特拉高原事件或與土壤移動有關,呼籲在任何發展項目啟動前,必須落實係統化的土壤移動監測,以避免地下管道破裂或山體滑坡等風險。
他強調,地下設施如天然氣管道、光纖電纜、水管、電纜等皆應列入定期檢查清單,尤其在曾發生類似事故的高風險區域。
嚴守氣管緩衝區限製
石油與天然氣安全公司Innoveam董事經理紮米爾指出,發展工程必須嚴格遵守天然氣管道緩衝區的限製,避免在周邊挖掘或施工。
他建議,地方政府應定期更新應變計劃,並引入智能感測器與自動閥門係統,以便在泄漏初期即進行偵測與控制,提升居民區安全。
馬來西亞國立大學地球科學與環境係講師莫哈末沙魯博士則建議,采用“地理資訊係統”(GIS)等低成本感測技術,結合物聯網(IoT)與空氣品質監測儀器,作為城市規劃與災害預警工具。
他指出,雖然天然氣的主要成分甲烷本身無毒,但其高度易燃且屬強溫室氣體,其20年內的溫室效應是二氧化碳的86倍。一旦燃燒,還可能釋放二惡英、氰化氫及多環芳香烴等有害物質,嚴重威脅人類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