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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加巴指煽動法藐視言論自由 “警總長要控總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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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加巴指煽動法藐視言論自由 
“警總長要控總檢長?”
蘭加巴

(吉隆坡29日訊)民主行動黨武吉牛汝莪國會議員蘭加巴今日針對警察總長丹斯裏弗茲指警方援引煽動法令調查日前在馬大舉行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 論壇一事,是令人感到遺憾的做法。

他說,有關參與論壇的人士顯然是以成熟和理性方式對這課題進行辯論,無意以任何方式破壞和平。



“我注意到總檢察長湯米托馬斯也是論壇的主講人,並與憲法專家拿督薩沙林博士等其他知名人士分享了他對課題的看法。”

蘭加巴發文告,質問弗茲是否質疑總檢察長的看法及援引1948年煽動法令提控他?

“言論自由是社會最重要的基本權利之一,繼續援用‘煽動法’是公然無視這一權利,在涉及各種聲音與訊息來源(如“聯邦憲法”和判例法)進行健康辯論的情況下,也是權利。”

他認為,政府應鼓勵這種辯論和言論自由,而不是對支持或批評“羅馬規約”的人士使用“煽動法”來灌輸恐懼。

“我看不出參與論壇的任何人有犯下任何罪行, 如果有,那麼大學生如果接觸到一些被認為敏感的問題,也可能因學習和辯論上述法規而遭受同樣命運。”



他認為,這是濫用煽動法的明顯例子,這就是為何希望聯盟政府在大選前承諾要廢除這法令。

他希望政府認真考慮廢除該法令,避免在未來進一步限製真正的言論自由。

蘭加巴指煽動法藐視言論自由 
“警總長要控總檢長?”
蘭加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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