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

物业管理三部曲 理情法引导业主/张惟越

我常问自己物管管理管的是什么?



后来我发现物业管理,管的不只是由砖块、铁条和水泥堆砌起来物件,我们管的是家。

何谓家呢 ?

我对家的了解如下:

1)温馨的港湾,天伦之乐来自于家;

2)避风的港湾,是遮风挡雨的避所,是心灵的避风港;



3)疲惫人生的栖息地,心灵上的安全港;

4)蕴含着夫妻长长久久爱的窝;

5)抚养孩儿,教育传承的中心;

6)抵抗一切逆境的心理支柱。

家,对凡俗人提供了无限的乐趣,同时也创造了无穷的苦恼。都市化效应,高楼成了73%国人的住宅选择,中产向银行借贷后,穷一生的努力,整整35年的青春年华,都成了银行的踏实劳工,每月定时缴房贷。

恩爱的夫妻尚且有闹别扭,何况完全陌生的邻居?

“百年修得乘船渡,千年修来共枕眠”,能成为夫妻是一种缘分,要好好珍惜,生活中难免常常会因为柴米油盐而磕磕碰碰,没有天生就适合做夫妻的,需要的是彼此理解、包容,而沟通是不可缺少的桥梁。

同样,也没有天生就是合适的邻居啊!

人的管理深具挑战性

我接触了物管管理这服务后,发现它是一门很特别的事业,不是单纯照着课本直接去执行做事就好,物业管理非常具有挑战性的部分就是人的管理。

而共管楼宇把一堆一堆的人,个个的背景、教育水平、宗教信仰文化大不同的人,聚集在同一个屋檐下,成了现今社会的共管生活方式。因人人不同,共管楼宇的生活,成了物管人多姿多彩的日常!

一种米养百种人,业主委员会就是一群教育背景、职业、文化都具有一定差异性的人组成的管理层,这样的团队要合作起来把物业管理好,表面上是人多好办事,但现实呢?一人一张嘴,口水就泡死你!

须有主导人稳住阵脚

因大家的差异性,如果委员里没有一位能稳住阵脚的主导人,这群体不但无法正常运行,更多时候,每位成员都好像在互相扯后腿而寸步难行。

身为他们聘请的物管人,我们很多时候都夹在其中左右为难。

毕竟物管人不是业主,我们只是被聘请的执行人,所有执行的权限来自委员会投票表决的动议,一旦会议进入了僵持状态,动议还没被通过,而物管人无法正常运行,最后面对物业使用者的种种投诉。

如何引导业主委员会把该处理的动议,优先前后安排好,在一步一步的引导会议根据需要通过的动议的优先前后,逐步进行才是我们的主要任务。

物管人依法办事

写这文章,希望您可以好好思考,如何打理您的家?

要打造和谐的小区,人才是关键点,这是我这几年被物管历练后,领悟到的精华;物业管理三部曲“理、情、法”。

对于居民街坊,他们总爱说:“人情大于制度”;对于管制约束,物管人必说:“人情不可驾驭律法”。

酌情从轻发落,被人说姑息养奸;铁面无私无情,被讽刺毫无人性。所以,执行者通常都得夹在中间,如何能游走其中乃物管人的生存之道。

话说回来:“情理法,法理情,理情法”到底该如何?这是大中华众多伟人耗5000年、经历了千秋万代,都没有一套完整的说法。

先说说理,它来自道,即是道理。简称理,而理就是人、事、時、地、物、数、质为何,与如何等等的道理。

理有两种理解。自然界的道理,也可以说是真理,包含了宇宙的运行,大自然的规律;而我这里关注的是人类所认知的理,也叫合理,是人类文明所产生的做人之道、管理之道、治国安民之道。

而合理这道,恰恰的又是无硬性的铁律,它是客观、普遍性的,可因“人、事、时、地、物”的微差,与当时的特殊情况而大不同。称经的合理,也可以变得不合理,以前的荒唐,也可以演变成常态。

什么是法?最高的法是法律,由规矩、规范与守则组合的制度。国家通过立法,建立基本标准,让国人遵守法律,物管人就通过法律附则、2015年分层产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章程、律法来处理事务,日常的作业与流程,都得依法办事。

理先,法后,情居中

然后是情?可以比喻为情感、情操或人情。

如果每人都能做到讲求道理在先,又不违逆法规,这样的人所主张的情,将不会背理与违法,这样处理就是情有可原,人间有爱。但,如果管理者犯下“理盲,滥情,且违法”的时候,该公寓将大乱。

针对共管楼宇的管理,我个人主张“理在先,法在后,而情居中”,才能打造和谐共处的大环境。

切记切记!寻根问底不一定能处理手上的问题,毕竟问题已经发生,现在不是纠结谁是谁非的时候!

先止血,再疗伤,后预防,才问责任,这样做才能在有限的期限内达到改善的目的。

商业社会里多数人都不会轻易认错,当问题出现后,正常现象就是推卸责任、自我保护,转移注意力。如果业主委员会没察觉这一点,身为物管人的我们需要为委托人引导方向。

我们将提供专业知识,协助分析情况和引导思维方向,让业主委员会能作出最适当的决策后,再执行所通过的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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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法令更着重物管经理/黄伟益

下个月就要到砂拉越古晋举办分层管理一天工作营。这是砂拉越立法议会在2019年通过分层管理法令,并在2022年3月1日生效以来,我们第一次举办这类工作营,就是为了让砂拉越人更深入了解,并让这项法令在执行时恰到好处。

如果我们深入研究砂拉越州议会所通过的2019年分层管理法令,其实绝大部分的内容,跟国会所通过的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没有太大的分别。不过,砂拉越的法令却对物管经理的角色有更多着墨,同时对物管经理有更多约束及法律的保障。

举例说来,砂拉越2019年分层管理法令第78条文阐明物管经理的权利及职责,而法令第77条文更是阐明物管经理的独立性。这包括任何人或公司若在这个楼盘牵涉其专业或财务利益,则不得受委为这个楼盘的物管经理或管理代理人(Managing Agent)。

完整内容请点击>>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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