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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琴斥女孩囚狗籠事件 家長勿暴力管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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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琴:孩子不是大人的出氣筒!
林秀琴:孩子不是大人的出氣筒!

(檳城26日訊)針對12歲女孩被家長囚禁狗籠事件,檳州社會發展及福利委員會主席林秀琴強調,孩子不應是家長宣泄情緒的對象,暴力管教絕得正確的教育方式。

她於昨晚在臉書上載一則視頻,將這起家長虐童事件公之於眾。

她指出,受害者原本跟著祖母一同生活,由祖母照顧生活起居,但自從祖母中風後,她就被送回父母家中,開始遭到毒打和囚禁的生活。

她透露,受害者隻要犯一些小錯就會被父母鞭打,甚至被囚禁在狗籠裏,身心皆飽受折磨。

林秀琴表示,這起事件於本月19日發揭發。小女孩在班上表現身體不適,不時露出痛苦的表情,輔導老師發現她背部的傷口和身上的淤青後,得悉她被父母鞭打。

“校方也迅速采取行動,她目前在醫院接受治療,相關單位也會持續跟進,確保她得到應有的保護和照顧。”

據了解,受害者的雙手和背部都有大片淤傷和鞭痕,受害者父母(47歲和49歲)到浮羅山背警局錄供後被逮捕,受害者由福利局官員接管照顧。

她補充,雖然小女孩還有一個15歲的哥哥,但哥哥仍繼續住在祖母家中,未與父母同住,所以不曾受到虐待。

她強調,檳州政府絕不容忍任何形式的虐童案,這名小女孩的不幸遭遇並非個案,而且也是提醒公眾關注社會上相關事件的警鍾。

女孩父母皆高知人士

西南警區主任沙紮裏日前發文告指出,受害者的父母皆為高知人士,分別在不同工廠擔任項目經理和工程師,警方也在事發的新港某公寓起獲一根藤條。

受害者父母為了懲罰她將食物放入衣櫥而動手鞭打,還在3年前將她囚禁在狗籠裏。

“49歲父親承認曾對女兒進行鞭打,47歲母親卻否認曾把孩子關進狗籠。”

他說,受害者父母如今已被2度延長扣留以助查此案。

他也表示,警方已援引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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