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5岁男童留校车内近5小时身亡 警捕司机助查

(依斯干达公主城1日讯)一名5岁男孩昨天遭遗留在校车内接近5小时后身亡,警方已逮捕56岁的校车司机助查。

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主任古马拉山助理总监发文告说,受害者于昨日中午约12时被发现时,已不省人事。

他指该男孩是在武吉英达花园一所幼儿园上学,他本应在早上7时30分由校车载送到幼儿园,但直到中午才被发现还留在校车内。

警方在当天下午约2时40分,在武吉英达花园一带逮捕校车司机,调查显示该司机没有案底,尿检对毒品呈阴性反应。

该司机将被扣留至5月7日,警方会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进行调查。

根据文告,受害者遗体已被送往苏丹娜阿米娜医院进行解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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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5岁男童校车内窒息亡 司机面控否认有罪

(峇株巴辖7日讯)“5岁男童遭遗留在校车身亡”案,57岁华裔校车司机今早在峇株巴辖地庭被控,惟他否认有罪,案件择定于6月12日过堂。

被告今日身穿黄色有领T恤,于今早9时许被警员押往峇株巴辖法庭,神情平静,只是在面对媒体时低头向前行。

被告姚志荣(译音),为一名退休人士,目前兼职驾驶校车。法庭批准他以7000令吉保外候审,由一名担保人担保。

地庭法官莫哈末卡立同时设下两项保释条件,即被告须上交护照,并不得干扰受害者家属及案件证人,直至审讯结束。

根据控状,案件发生于4月30日早上8时至中午12时05分之间。被告当时在新山武吉英达花园一所幼儿园前,作为照顾5岁男童张禹泽的责任人,涉嫌疏忽,导致男童被遗留在一辆日产校车内长达约5小时,最终闷死。

此行为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即因监护人疏忽导致儿童处于危险中。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不超过20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案件由副检察司莎丽法纳达莎主控,被告由律师吴多文代表。

控方早前请求设定1万5000令吉的保释金,但辩方申请减至5000令吉,法官最终裁定以7000令吉保释。

这起案件于4月30日发生,事发当天早上约7时30分,5岁的幼维园生张禹泽照常乘坐校车前往位于武吉英达花园的幼儿园,惟直到中午12时才被发现仍被困车内、失去意识,最终抢救不及身亡。

小死者张禹泽就读幼儿园第三年,已搭乘幼儿园校车约一年半。

警方于当天中午2时40分,在武吉英达花园地区逮捕司机,并获准延扣7天助查至今日。据了解,死者父母皆在新加坡工作,张禹泽是他们唯一的孩子。

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主任古马拉山助理总监较后指出,初步调查显示,死者当时被发现倒卧在巴士门边,疑似曾挣扎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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