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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要求槟州政府 40天内审批可负担房屋

- 文 +
昌明新人才可负担房屋计划共同发展协议

安华(中)见证签约仪式,左起为依斯迈依沙、阿兹巴卡及倪可敏;右起是李志成、吴天平及曹观友。

(吉隆坡10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指示槟城州政府,在40天内批准州内的可负担房屋计划,以展示快速及有效的执行力。

他说,通常一项房屋计划从推介到获得当局批准需要至少6个月的时间,但人民房屋项目的实施不应有任何拖延。

“希望槟州政府能在40天内完成审批,加速落实可负担房屋计划,同时降低建筑成本。”

安华今天见证槟城发展机构、PDC Properties有限公司和世天集团(SKYWLD,5315,主板产业股)签署昌明新人才可负担房屋计划共同发展协议时,这么表示。

必须有基本设施

他强调,房屋项目尤其是可负担房屋,必须满足人文关怀和基本需求,确保人民享有舒适家庭生活。发展进步固然重要,不过,不应出现基本需求方面的差距。

“人民房屋是指舒适度房屋质量,并确保居民享有基本设施。

他说,如果富人能拥有高档设施,普通百姓至少应有基本公共设施,例如公共泳池或游乐场。”

他表示,政府将尽力为人民提供更多资源,让他们感到自己是社会的重要一分子。

出席签约嘉宾包括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槟城首长曹观友、世天集团创始人兼执行主席拿督斯里吴天平、总执行长李志成、槟城发展机构总执行长拿督阿兹巴卡、PDC Properties总执行长依斯迈依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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