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訊)交通部長新聞秘書劉偉鴻說,電子路稅尚未擴大至商用車輛,為此,若司機有證據證明已交付路稅,實際不應接獲罰單。
他今日發布簡短文告說,交通部已指示陸路交通局盡快恢複路稅貼紙的供應,此前因缺乏路稅貼紙而被陸路交通局開罰單的業者,陸交局將酌情處理。
“媒體報道,馬來西亞普通保險代理員公會(PERWAKIM)聲稱,路稅貼紙缺貨下,陸交局執法人員不接受付費單據,依然開罰單給無法展示路稅貼紙的載貨司機。
“對此,我已經聯絡PERWAKIM會長了解詳情,在會長同意下,PERWAKIM將協助向受影響的業者收集相關資料(罰單和路稅單據),然後交給交通部, 由陸交局酌情處理。”
劉偉鴻說,對於業者不便,交通部感到遺憾,並指示陸路交通局盡快恢複路稅貼紙的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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