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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错误汇款 可否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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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律|刘健辉(执业律师)

问:你好,最近我的银行户口突然多了一笔1万令吉的款项。我通过银行的网上系统查询后,得知汇款者是一位华人,但我却不认识他。我猜可能是他不小心摆了乌龙,错误把钱汇进我的户口。问题来了,既然该款项都在我的户口了,请问我可以占为己有吗?

答:这是一个错误的观念。随着电子转账的普及化,银行客户将资金通过电子或网上转账已经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每天通过电子转账的人更是多不胜数。在这种情况下,也难免有人会摆乌龙或输入错误银行账号,而导致付款给错的收款人。

其实,马来西亚的银行也很热心帮助这些客户,当发生此类错误转账时,银行会协助联系收款人银行,以便通知收款人,并发起退款。

根据法律来说,当你收到来历不明的款项后,并不意味着你是该款项的持有人或拥有者。这全都源自推定信托(Constructive Trust)的法律概念,如果错误的收款人拒绝退回错误转移的款项,那么汇款人就应该报警。

推定信托是指根据衡平法公平正义原则,以判决方式强制设立的信托。在特殊的情况下,根据推定信托的概念,特定财产的持有者纯粹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持有财产是不合良心,或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占为己有,因而由法院施加的一项信托。

受益拥有者与信托人

简单来说,你可能现在拥有该笔款项,因为他确实是在你的户口里,但是受益拥有者(Beneficial Owner)却不是你,你只是一个信托人罢了。

此外,根据马来西亚的刑事法典,收款人在清楚知道来历不明的款项是不属于自己后,却私吞该笔款项(也就是说你在知道资金是错误发送的情况下,保留或使用资金),那就是违法行为,并且可能会在刑事法典下被调查或提控,这包括第405条文的刑事失信。

*读者有任何商业法律咨询,可直接将问题传至:feature@enanyang.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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