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冬7日讯)社险机构(PERKESO)索偿主任依斯迈指出,凡至少缴付12个月保金的社险机构会员,即使已经失业以及停止缴付社险金一段日子,一旦发生意外或患病,仍有资格申请理赔金或医药援助金。
不过,他指出,不同个案的索赔数额不同,胥视提出申请的会员是否符合其他条件。
他昨午在文冬区国会议员办事处联合社险机构举办的社险说明会上补充,各项索赔的最低条件是至少缴付保金12个月以及不超过60岁,不过,如果60岁后仍有工作以及继续获得僱主缴付社险金者,仍会得到社险保障。
文冬国会议员黄德、美律州议员李政贤、吉打里州议员杨雪芙菈、文冬区社险机构主任阿末沙端也出席汇报会。
他说,国家目前有3项法令保障工人权益,即1969年社会保险法令、2017年自僱工人安全法令789条文与工人保险法800条文,有关法令分别为受聘人士、自僱人士与失业(停职)人士提供保障。
他说,赔偿金可在受保者符合工伤保险计划(Skim Bencana Pekerjaan)或伤残保险计划(Skim Keilatan)的其一(或两项)计划下发出。
他说,很多人不了解社险在多方面提供的福利,凡在下列的情况下涉及意外、疾病与死者的会员,都可申请理赔金,如:即使不在工作时间内,但涉及相关工作的意外或死亡事件,都有权力申请理赔金、非相关工作的意外或死亡、休假或非工作时间内的意外或死亡,另外,失业的会员也可申请生活援助金,以应付失业期间的开销。
提供会员医药援助金
他表示,社险机构也提供会员医药援助金、失去工作能力的生活援助金、死亡殡葬费(最高2000令吉)、医药器材援助以及子女贷学金。
他说,如果发生死亡事故,理赔金会赔给会员配偶、父母或子女,凡1982年后结婚者,必须有婚姻注册才被列为合法配偶,否则缺少婚姻注册,可能引发领取理赔金资格的争议。
他揭露,该机构曾面对一件个案,即父母与女婿争夺理赔金事件,因为死者父母不知道女儿已结婚,因此,为了避免此问题发生,子女也应该让父母知道婚姻状况。
黄德促重视社险福利保障
黄德认为,人民应重视社险所提供的福利和保障,因为在意外发生时,它能给不幸者及家属提供很大的帮助。
他说,很多僱主只懂得每月给员工缴付社险金(SOCSO),员工也只知道有此保险,而不懂得本身可享有的利益与保障。
他希望通过说明会,更多人能够了解社险的作用并争取应享有的利益。
阿末沙端指出,社险机构发出的赔偿金有增长趋势,反映了人们不关注职场安全、公路和家居安全。